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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芬河市林业和草原局

绥芬河市林业和草原局

联系电话:0453-3988890、3948588

网站地址: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办公地址:绥芬河市新兴街19号。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不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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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指引

绥芬河市林业和草原局职能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一)负责林业(含重点国有林区,下同)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国家、省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研究拟定我市有关规范性文件并贯彻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二)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三)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研究拟定我市相关规划方案并组织实施国家、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承担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组织实施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落实国家、省湿地保护规划,拟订相关地方保护规划、标准并贯彻实施,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四)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拟订相关地方标准,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

(五)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六)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地方标准。负责市级自然保护地设立、规划、建设和特许经营等工作,按照权限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申报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七)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省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重点国有林区、草原等重大改革方案。研究拟订相关改革办法并贯彻实施。落实国家、省农村林业发展和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研究拟订我市相关政策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八)落实国家、省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研究拟定我市相关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拟订相关林业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

(九)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

(十一)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中央级、省级、市级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审核并申报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我市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十二)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市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十三)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市林业和草原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自然保护地、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加快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构建统一规范高效的特色自然保护地体系。

二、机构设置

绥芬河市林业和草原局为政府直属机构,成立于2019年4月30日,前身为绥芬河市林业局,内设综合管理岗位、综合业务岗位。局机关内设综合办公室、防灭火科2个行政职能科室。直属6个事业单位:林业和草原总站(副科级建制)、森林资源调查规划中心、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管护中心、国家森林公园管护中心(副科级建制)、绥芬河林场(副科级建制)。

三、领导信息

贺树民  党组书记,林草局局长。主持林草局全面工作,具体负责人事、财务工作。

刘克宁  党组成员,林草局副局长。负责党务、林长制、林草资源管理、国有林场、行政执法、集体林和草原、信访、技术服务工作。

王光磊  林草局副局长。负责政务、森林草原防火、病虫害防治、林产业发展、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森林旅游、安全生产、窗口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负责人:贺树民

绥芬河市林业和草原局领导简介

牡丹江市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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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453-6568525

办公地址:牡丹江市爱民区爱民街与晓云街口新华路211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办公时间:上午  8:30-11:30   下午 13:30-17:00 

绥芬河市人民政府
绥芬河市人民政府

咨询电话:0453-3938536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绥芬河市长江路1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1:30 下午13:30-17:00  法定节假日不办公

绥芬河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绥芬河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咨询电话:0453-3941077

办公地址:绥芬河市北山新区永福街43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1:30 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不办公。

绥芬河市政务服务中心
绥芬河市政务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453-3941077

办公地址: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绥芬河市 新兴街60号 绥芬河片区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绥芬河市便民服务中心
绥芬河市便民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453-3947709 ,0453-3941077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绥芬河市北山新区永福街43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绥芬河市林业和草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