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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职能
绥芬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牡丹江市委、市委关于政务和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政务和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市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负责市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
(二)负责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的公文处理工作,配合市委办公室对以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名义联合发布的公文进行审核,草拟、审核以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指导全市政府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三)配合市委办公室对以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名义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负责对以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
(四)负责研究市政府工作部门及有关单位请示市政府的事项并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审批。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要求,对需要研究落实事项进行协调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五)负责对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牡丹江市委、市政府和市委明确由市政府落实的工作、市政府重点工作、市政府领导同志要求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综合反馈等工作。
(六)负责上级和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的协调督促、综合反馈等工作。
(七)负责为市政府领导同志提供决策参考信息。组织、推进、监督全市政务公开工作。
(八)负责市政府政务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按照有关领导同志要求转办中央、省、市领导同志指示和要求等工作。
(九)负责公共机构节能监督工作。
(十)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地方金融改革发展稳定方针政策、研究分析全市金融形势并提出建议。组织推动地方金融改革,参与协调全市重大项目融资服务。制定全市直接融资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协调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发债等直接融资工作。负责全市金融机构的风险防范处置。组织协调引进境内外金融机构,优化金融营商环境。分析评估地方金融风险现状,拟订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的政策措施,统筹组织非法集资、互联网金融等重大金融风险的处置化解工作。
(十一)负责审核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的设立、调整和清理规范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科(常务秘书室)
二科(文电科)
市政府督查室(建议提案联络科)
市政务公开办公室(信息科)
金融科
秘书科
机关党的机构
三、领导信息
政府办公室党组书记、主 任:吴庆勇
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贾陆
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徐光远
负 责 人:吴庆勇
咨询电话:0453-3938536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绥芬河市长江路1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1:30 下午13:30-17:00 法定节假日不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