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牡丹江市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我市相关策、规划、标准和规范性文件。
(二)贯彻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落实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贯彻落实国家,省、牡丹江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害调整机制,贯彻落实上级关于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贯彻执行国家、省、牡丹江市制定的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贯彻落实动态调整政策。
(五)贯彻落实国家、省、牡丹江市制定的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贯彻执行国家、省、牡丹江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
(七)贯彻落实组织制定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贯彻落实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九)贯彻执行国家、省、牡丹江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政策规定,指导全市医疗保障经办业务。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市医疗保障局应完善落实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二)与市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局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内设机构
1、综合业务管理岗位。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党建、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规范性文件制定及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对外合作交流等工作、组织拟定全市医疗保障工作规划。承担机关并对所属单位财务管理、教育培训、资产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承担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内部审计等工作。按上级要求推进落实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工作,保障医保信息的网上运行、监测和管理。
2、医药服务管理岗位。贯彻落实上级医疗保障政策,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组织落实医疗保险转移接续制度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指导全市医疗保险经办业务,组织落实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拟定定点医药机构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贯彻落实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
3、基金监管岗位。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息披露制度与信用评价体系,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的预算编制,安全防控和基金内部审计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牡丹江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组织实施省、牡丹江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按国家、省,牡丹江市要求推进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机关党的机构,负责办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三、领导班子
白长松 党支部书记、局长负责医疗保障局全面工作。联系电话:7331601
温馨 党支部副书记、副局长分管机关风纪、医保稽核、价格招采、营商环境建设。联系电话:7331377
李金玲 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副主任负责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全面工作。联系电话:5793077
丁秀峰 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副主任负责医疗保险服务中心业务工作,分管票据审核、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特殊患者门诊慢病、稽核工作、基金征缴、转诊转院、及信息工作。联系电话:7331607
电子邮箱:hlsylbzj@163.com
咨询电话:咨询服务电话:0453-12393,办公电话:0453-6188529/0453-6172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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