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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林市应急管理局

海林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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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海林市新华街80号

办公时间:8:30-11:30 ;13:30-17:00(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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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林市应急管理局职能信息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市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镇、中省直有关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煤矿除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组织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拟订规范性文件并贯彻实施,组织制定地方标准。

(三)指导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全市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 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市应对重大灾害指挥机构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全市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协调指挥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组织指导各镇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负责全市消防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依法开展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中省直和市直有关部门及各镇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统筹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督办安全生产重大案件查处、跨区域执法。

(十四)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五)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六)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地震防御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七)负责防灾减灾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防灾减灾人才队伍建设政策、法律、法规,组织指导各镇做好防灾减灾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十八)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市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日常工作。

(十九)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监督检查全市防震减灾工作。负责建立全市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震灾预防工作体系,制定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并检查落实。协同牡丹江地震台承担震情会商和分析研究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组织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

(二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领导班子

王铁新  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负责市应急管理局全面工作。

吴金涛  市应急管理局党委成员、副局长  负责常务工作,办公室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协调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负责市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内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指导协调工作。分管办公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股、火灾防治管理股。

魏文波  市应急管理局党委成员、副局长  负责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内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指导协调工作。分管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股、行政审批股、市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韩冉 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负责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政策法规、综合培训、对外宣传、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防汛抗旱、灾害救助以及自然灾害救援;负责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指导协调工作;负责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分管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政策法规和宣传股、自然灾害救援股、市应急指挥中心。

田玉权 市应急管理局一级主任科员 协助副局长韩冉抓好地质灾害防治、抗震救灾等相关工作;负责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承接省、牡应急保障中心相关工作。

张军红 海林市应急管理局三级主任科员 协助党委书记做好局机关党建、组织人事工作。

海林市应急管理局领导简介

牡丹江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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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453-6171552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太平路258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海林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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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453-5793017

办公地址:海林市林海路1297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工作日)

海林市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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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海林市应急管理局各部门职责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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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商服网 2024年07月26日

海林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地址:海林市新华街80号办公时间:8:30-11:30 ;13:30-17:00(工作日)联系电话:0453-7107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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