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创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负责技工教育工作。拟订创业带动就业政策和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毕业生就业政策。
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五、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
六、贯彻执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监督执行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贯彻落实国家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信访维稳工作制度,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七、负责政府部门人才综合管理,承担政府层面制定人才政策、构建人才服务体系、培育和发展人才资源市场等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管理服务工作。拟订吸引留学人员工作或定居政策。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落实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全市表彰奖励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开展的市级表彰奖励活动。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并贯彻落实,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工作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对外交流合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党建工作。
十四、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执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十五、与市教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高校、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市教育局等部门拟订。中等专业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服务和办理就业派遣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高校、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服务和办理就业,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领导班子
李晓峰 党组书记、 局长 主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面工作。履行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信访维稳、包企包村、就业创业服务指导中心、人社扶贫和招商引资工作。
关守仲 党组成员、副局长 “一岗双责”,负责分管业务部门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信访维稳、人社扶贫工作。分管办公室、机关党办、就业创业股、信访与调解仲裁股(农民工工作股)、行政审批股、劳动保障监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人力资源平台经济产业园服务中心。负责机关风纪、招商引资、包企包村和脱贫攻坚工作。
刘世全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一岗双责”,负责分管业务部门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信访维稳、人社扶贫工作。分管社会综合保障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工资福利、退管考核、档案)、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工作。协助党组书记负责人社局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共青团、人事信访和扶贫包村工作。
电子信箱:hlsrsjbgs@126.com
负 责 人:李晓峰
咨询电话:0453-5793019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海林市 林海路1297号 海林市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海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电话:0453-5617969负责机关的日常运转,承担信息、文件、安全、机要、保密、政务公开、会议组织、督办检查等工作。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系统目标制定、统计管理工作,定期开展业务总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