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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林市工业信息科技局

海林市工业信息科技局

联系电话:0453-7223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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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海林市人民大街737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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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林市工业信息科技局职能信息

一、主要职责:

(一)推进工业立市战略,组织研究全市工业信息科技发展战略,提出政策措施建议。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科技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二)负责全市工业行业的宏观管理与综合指导。拟订行业发展战略,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行业规划、计划,组织贯彻国家、省有关工业发展的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协调行业内部关系和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三)监测、分析工业运行态势,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协助相关部门加强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工作。

(四)负责提出工业信息科技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安排的中央财政性建设资金申报意见,参与安排和管理财政专项资金。

(五)贯彻执行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航空航天、信息产业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参与国家和省、市有关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不含电信业、社会调查业、信息提供业、咨询业、经纪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六)承担全市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组织拟订全市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七)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绿色制造、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全市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工业环保产业发展,协调工业环境保护,组织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八)推进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竞争力。负责工业企业扭亏增盈工作。与有关部门共同负责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指导企业培训和人才引进交流工作。承担民爆行业生产、销售监管工作。

(九)负责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公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指导和推动全市中小企业创业、融资、担保、创新配套服务体系建设。协助指导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承担市发展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统筹推进全市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组织制定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统筹推动“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配合推动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

(十一)组织开展工业信息科技的对外合作与交流。指导企业开拓市场。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国内外各类经济信息。联系工业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中介组织。

(十二)负责综合协调全市军民融合发展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推进全市军民产业融合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推进全省军民产业融合工作。汇总军民融合发展需求,组织研究军民融合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军民融合发展重大项目和重要事项;促进相关规划计划有机衔接,研究提出军民融合发展各领域相关重大问题处理意见。指导军民融合发展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协调推动军民融合发展相关法规、政策制度及标准规范等建设。贯彻落实国防科技工业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划计划,推动国防科技工业改革和能力结构调整。推进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军民技术双向转化及推广应用工作。组织协调武器装备科研生产重大事项,保障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绿色通道”畅通。承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质量、安全生产、安全保密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国防科技工业计量,国防专利和知识产权相关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盐业行业管理,承担市级储备食盐管理职责。

(十四)拟订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意见以及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五)统筹推进市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推进市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十六)承担市科技管理平台工作,负责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协调管理市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

(十七)拟订市基础研究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拟订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编制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监督实施,配合做好省实验室建设,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办理省自然科学基金相关工作。

(十八)编制国家、省、市重大、重点科技项目计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等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十九)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

(二十)牵头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开展科技型企业评价、认定等管理服务工作,协调推动落实科技型企业扶持政策。

(二十一)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

(二十二)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及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全市科技保密工作。

(二十三)拟订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指导相关部门和各地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二十四)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市重点引进外国专家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外国高端科学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拟订出国(境)培训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十五)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

(二十六)负责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

(二十七)职能转变。围绕贯彻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科教强市,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研诚信建设。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深入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承担市科技管理平台工作,完善管理流程,减少科技计划项目重复、分散、封闭、低效和资源配置“碎片化”的现象。政府部门逐步向不直接管理具体科研项目转变,逐步委托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开展项目受理、评审、立项、过程管理、验收等具体工作。对科研机构组建和调整事项不再进行审核,重在加强规划布局和绩效评价。进一步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和激励政策,统筹市内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引进国外智力工作。

二、领导班子:

(一)局长:杨明

负责工作:全局全面工作。

联系电话:7321668 

(二)副局长:潘德军

负责工作:负责企业综合管理办、科技信息管理办等工作。

联系电话:7333806

(三)副局长:姜文杰

负责工作:党建组织工作、负责党建、常务、包村等工作。

联系电话:7333807

海林市工业信息科技局领导简介

牡丹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牡丹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咨询电话:0453-6171809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卧龙街12号牡丹江市党政办公中心9楼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海林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海林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咨询电话:0453-5793017

办公地址:海林市林海路1297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工作日)

海林市政务服务中心
海林市政务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453-5793019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海林市 林海路1297号 海林市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海林市工业信息科技局各部门职责及联系电话
海林市工业信息科技局各部门职责及联系电话
95商服网 2024年0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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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林市工业信息科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