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党和国家的外事、港澳工作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开展对外调研工作,为市委、市政府对外决策提供参考,拟定全市外事、港澳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或协助处理全市重大涉外事务。审核有关单位报请市委、市政府审批的外事文件。负责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归口管理全市外事工作,统筹安排市领导的外事活动。
(二)组织接待来访的国宾、党宾和其他重要外宾,承办市级领导出访和邀请外国相关人员来访的报批。负责邀请外国相应人员来访的审核和报批。负责审批科级及以下人员公务出访工作,为上述出国人员办理因公出国护照、签证和应邀来访外国人士签证通知函电的申办。负责APEC商务旅行卡申办工作。监督和检查全市因公出国团组和人员在国外活动情况及各单位邀请外国人来访的情况。在中央和省市授权范围内,负责驻华外国使领馆联络沟通工作,负责驻华使领馆馆员来访接待工作,承办领事业务。负责来访的外国官方团组、友好团体知名人士、友好人士和前来进行公务活动的外国驻华人员的接待工作。
(三)协助有关单位处理涉及外国人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项指导和监督市直各部门的外事业务。组织对外事干部和涉外人员进行对外政策和外事纪律的教育。起草相关的地方性涉外法规、规章,拟订相关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全市各单位贯彻执行对外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的情况。负责外国记者接待工作,指导有关部门或单位做好外国记者采访活动的安排。管理、组织在东宁举行的重大涉外活动。协调和指导有关部门管理外国专家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外宣传工作。
(四)管理与外国友好城市及其他结好单位的交往活动。指导民间团体对外交往工作。
(五)协调处置涉外突发事件。保护在境外公民和机构的
合法权益,参与处置涉外突发事件,处理和协调关系国家安全问题的有关涉外事宜。
(六)贯彻执行国家边境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规。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属的国界事务,处理边境地区和口岸的涉外事宜,指导或参与边境会谈会晤工作。负责中俄国界联检及相关工作。
(七)加强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的联系。负责对港澳同胞及其社团的联络、邀请和接待工作。按有关规定,负责对港澳同胞捐赠事宜的审核、报批和对受捐款物使用的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港澳同胞回内地定居的相关工作。促进与港澳之间在各领域的交流与合作。负责港澳记者前来采访的申请、呈报和管理。承办全市因公赴港澳团组和人员的审核和呈报工作。承办上级委托的有关港澳人士相关工作。
(八)负责发展国际间友好城市和对外联络的规划管理工作,办理对外结好的报批手续。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内设机构:
办公室和国际交流室,下设事业单位对外友好服务中心。
外事办领导
姜志强 东宁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 党组书记
孙天华 东宁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副主任
咨询电话:0453-3680368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宁市 东宁镇 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