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营商环境建设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研究提出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制度机制的建议,依法开展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工作。
(二)负责拟订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规划以及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四)负责统筹推进、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全市电子政务、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
(五)负责推进全市政务大数据建设,推动政务数据资源融合共享。负责组织东宁市政务大数据中心建设工作。
(六)负责统筹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全市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协同共享,建立跨地区、跨部门守信联合激励与失信联合惩戒信息共享机制。承担市“诚信东宁”建设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七)负责统筹推进行政审批事项、政务服务事项、公共服务事项,项目流程再造和标准化工作,并加强监督检查。
(八)负责对市直有关部门政务服务进行监督,指导乡镇(社区)政务服务(大厅)标准化建设。
(九)负责受理、调查、转办、交办、督办损害营商环境行为的投诉、举报,对有关责任人提出问责意见,移交有关机关依纪依法问责处理。
(十)负责全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签约后。项目推进过程中的组织、协调、服务、督办工作,考评各有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
(十一)负责统筹推进全市营商环境考核评价体系建设和执行工作,建立健全营商环境考核评价机制,提出评价结果运用建议。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放管服”改革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市“放管服”改革的有关规定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综合协调等工作。
(十三)负责市人民办事服务中心的运行管理,负责进驻、派驻部门单位、办理事项、服务效能及人员考核管理。
(十四)负责办理(代办、领办)商事登记、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等方面的行政审批及关联事项,组织重点建设项目联审会办。
(十五)承担市委、市政府发展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内设综合业务管理股、营商环境监督股(市政府企业和创业投诉中心)。
东宁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领导
王良武 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局长 党组书记
马凤超 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副局长 党组成员
李眉舒 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副局长 党组成员
单位负责人:王良武
一审:栗英二审:李眉舒
三审:王良武
咨询电话:(0453)5850677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东宁市河北新区景明街1号党政办公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