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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就近办、下沉办”走深走实,提升群众的办事体验,2023年12月4日起,接续推进医保10项、自然资源局36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延伸至爱民区正式办理,切实提升百姓的幸福感、获得感和满意度。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办理地址
牡丹江市爱民区政务服务中心(牡丹江市爱民区天安路300号)。
二、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三、办理须知
群众办理业务所需相关材料,可在黑龙江省政务服务网站进行查询,或拨打爱民区政务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453-5796805。
四、办理事项
爱民区政务服务中心医保、不动产登记综合窗口:可办理接续延伸的市医疗保障局10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市自然资源局36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共46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
市医疗保障局(10 项)
1.城乡居民参保暂停参保登记
2.灵活就业人员暂停参保登记
3.在职职工暂停参保登记
4.单位信息维护
5.灵活就业人员信息维护
6.省内自行转诊登记 (临时异地备案)
7.省外自行转诊登记 (临时异地备案)
8.参保单位开户
9.灵活就业人员终止参保
10.在职职工终止参保
市自然资源局(36 项)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预告登记的设立(个人之间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办理预告登记)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和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个人贷款预购商品房合并办理商品房和抵押预告登记)
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个人因房屋共同性质发生变化,办理变更登记)
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个人因房屋用途变化,办理变更登记)
5.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法人或其他组织买卖国有土地、房屋,办理转移登记)
6.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法人或其他组织因国有土地权利期限发生变化,办理变更登记)
7.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个人房改售房,办理转移登记)
8.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法人或其他组织存量房 (非成栋) 买卖,办理转移登记)
9.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个人同一权利人合并或分割,办理变更登记)
10.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个人拆迁安置房,办理转移登记)
1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个人将房屋合并或分割权利人发生变化,办理转移登记)
1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 (法人或其他组织因放弃房屋所有权,办理注销登记)
1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个人房屋共有人增加或减少以及共有份额变化,办理转移登记)
1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法人或其他组织因合并、分立办理房屋转移登记)
15.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个人因不动产坐落变化,办理变更登记)
16.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个人因房屋面积、界址范围变化,办理变更登记)
17.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法人或其他组织以房屋作价出资 (入股),办理转移登记)
18.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法人或其他组织因房屋分割或合并,办理变更登记)
19.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法人或其他组织因房屋用途变化,办理变更登记)
20.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个人之间赠与房屋,办理转移登记)
2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 (个人因放弃房屋所有权,办理注销登记)
2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法人或其他组织因互换房屋,办理转移登记)
2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新建商品房,办理转移登记)
2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个人全款购买商品房,办理转移登记)
25.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离婚析产办理转移登记)
26.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法人或其他组织因房屋坐落变化,办理变更登记)
27.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法人或其他组织因名称发生变化,办理变更登记)
28.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个人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号码变化,办理变更登记)
29.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法人或其他组织因改制,办理转移登记)
30.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机关单位办公用房因政府统一调整变化,办理登记)
3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法人或其他组织存量房 (成栋) 买卖,办理转移登记)
3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个人将房屋作价出资 (入股),办理转移登记)
3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法人或其他组织因房屋面积变化,办理变更登记)
34.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个人之间互换房屋,办理转移登记)
35.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个人持继承权公证书或生效的法律文书,办理转移登记)
36.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个人全款买卖二手房,办理转移登记)
咨询电话:0453-5639012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东海林街49号;邮编:1570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
牡丹江市爱民区三道关镇人民政府办公地址:牡丹江市爱民区三道关镇人民政府办公地址:牡丹江市爱民区北安路270号电话:0453-5796330办公时间:8:30-11:30 13:30-17:00
爱民区政府办公室办公地址:牡丹江市爱民区天安路300号爱民区人民政府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联系电话 :0453-5796931 负责人姓名:赵海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