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主要职责
(一)综合管理全区的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及幼儿教育等工作,推动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依法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检查和评估,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二)根据《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努力实现全区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管理使用、监督本系统预算内、外教育经费和教育费附加及其它财政性教育经费,并对区属学校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
(三)负责全区学校的新建、撤并的审批或申报工作;负责社会力量办学审批、申报和管理工作;负责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的办学(园)水平的督导评估工作。指导办学体制、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的改革;指导各类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
(四)加强全区教育资源的管理。负责中小学(幼儿园)、局机关的校舍、房产、土地、设备设施等固定资产的管理;协同有关部门采购和配置控购物品;实施闲置教育资产的调剂、管理和开发使用。
(五)主管全区教师工作,依法履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资格认定、招聘录用、职务评聘、培养培训、流动调配和考核奖惩等管理职能,并统筹管理学校实施教师职务制度,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做好教师继续教育工作。
(六)指导全区教育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法制教育、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搞好全区学校安全和稳定工作,及时妥善处理学校的突发性事件;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七)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编制全区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组织协调对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的监督检查;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的测试工作。
(八)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局机关和区属中小学校干部的选拔、培养、考察、推荐和管理工作。
(九)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综合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党建、廉政建设、行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认真抓好学校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参与做好全区教育系统工会、共青团、统战、妇女工作。
(十)负责全区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端正办学思想,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及政策。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岗位设置
(一)教育局办公室(对应市教育局办公室)
(二)党委工会办公室(对应市教育局组织部、工会、团委、纪检监察室、市教育教学研究院综合部)
(三)教育督导岗位(对应市政府教育督导室)
(四)人事财审岗位(对应市教育局师资管理科、人事科、财务审计科)
(五)视导教研岗位(对应市教育局的初幼教科、中学教育科、综合科、成人职业教育科、市招生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教育学会、语委会、教育科研所)
阳明区教育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
局 长:王凤丽 主持教育局全面工作
副局长:王 静 负责区教育局常务工作、项目建设、招商引资、校园安全工作
负责人:王凤丽
咨询电话:0453-6333993、6327971
办公地址:牡丹江市阳明区光华街435号发展大厦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453-6171787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卧龙街12号党政办公中心四楼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上午),13:30-17:00(下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