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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东安区农业农村局

牡丹江市东安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453-668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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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牡丹江市东安区东新安街372号

办公时间:正常工作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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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东安区农业农村局职能信息

主要职责

(一)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起草有关农业农村的规范性文件并贯彻实施。

(二)协调推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组织实施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三)深化落实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意见。指导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拟订全区镇域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组织、指导、协调全区镇域经济发展。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业产业化发展工作。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种植业、畜牧业、饲料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业养殖管理。

(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监督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

(七)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实施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实施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开展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畜禽粪污资源化、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

(八)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

(九)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组织、监督区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

(十)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编制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

(十一)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和农技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

(十二)组织实施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三)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担农业农村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四)负责扶贫开发工作。贯彻执行党中央和国家、市委、市政府有关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划纲要。承担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十五)负责组织实施全区河湖长制,承担区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十六)负责水土保持工作。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工作。

(十七)指导农村水利工作。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工作。

(十八)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实施洪水干旱灾害、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早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十九)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一)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区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2.与区应急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实施洪水干旱灾害、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早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全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区应对重大灾害指挥机构工作,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区农业农村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发布森林和草原火险、火灾信息。区农业农村局如工作需要可以提请区应急管理局,以区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内设机构

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

农村领导小组办公室

农业农村局领导

刘积勇 局   长

关   琳 副局长

杨洪海 副局长

负责人:刘积勇

牡丹江市东安区农业农村局领导简介

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政府
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政府

咨询电话:0453-6924793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长安街123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牡丹江市东安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牡丹江市东安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咨询电话:0453-6951862,0453-6665992

办公地址:牡丹江市东安区东三条路新安街263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牡丹江市东安区政务服务中心
牡丹江市东安区政务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453-6665992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东三条路2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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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牡丹江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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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453-6171495

办公地址:牡丹江市东安区卧龙街12号牡丹江市党政办公中心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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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牡丹江市东安区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