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机关职能
牡丹江市东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落实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
(二)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贯彻落实创业带动就业政策和就业援助制度。
(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养老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落实养老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
(五)贯彻执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监督执行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贯彻落实国家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
(六)负责政府部门人才综合管理。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综合管理全区表彰奖励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
(九)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十)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政策和工作规划,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执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组织机构
1、姓名:武宪
职务:人社局局长
2、姓名:姜萱
职务:人社局副局长
三、机构设置
1、办公室:负责人力资源信息和宣传工作;负责局内党建及局机关党务、政务、事务工作。
2、事业单位人员人事管理:负责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人员聘用工作、工资福利和离退休。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岗位管理聘用的备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指导、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奖惩、调配工作及人才综合工作。负责职称综合管理工作。根据授权审核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实施的表彰奖励活动,承担各类表彰奖励获得者的呈报和管理工作,承担评比达标表彰有关工作。
3、就业创业:负责贯彻落实就业创业、公平就业、创业带动就业、就业援助、特殊群体就业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等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就业创业统计监测和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指导全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开展就业创业服务工作。
4、劳动、信访及城居保:辖区失地农民参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劳动监察监督检查,处理与劳动争议有关的来信来访;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政策和规划,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处理涉及农民工重点难点问题和重大事件。
负责人:武宪
咨询电话:0453-6951862,0453-6665992
办公地址:牡丹江市东安区东三条路新安街263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咨询电话:0453-6665992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东三条路2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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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