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机关职能
(一)统筹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提出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重大决策部署督查工作。
(二)承担统筹推进建设法治政府的责任。负责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论证、备案和清理工作。推进、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办、指导、监督向区政府申请的全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三)负责拟订组织实施法治宣传教育规划、普法宣传工作。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四)负责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五)负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组织实施,统筹和布局镇(办)、村(社区)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六)指导、监督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牡丹江市东安区司法局设立7个司法所:兴隆司法所、新安司法所、七星司法所、五星司法所、长安司法所、东兴司法所、振兴司法所
三、区司法局领导
局长 张秀燕
副局长 程铭
副局长 史金英
负责人:张秀燕
咨询电话:0453-6951862,0453-6665992
办公地址:牡丹江市东安区东三条路新安街263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