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主要职责
(一)负责区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负责区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
(二)负责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的公文处理工作,配合区委办公室对以区委、区政府和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名义联合发布的公文进行审核,草拟、审核以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指导全区政府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三)配合区委办公室对以区委、区政府和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名义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负责对以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
(四)负责区政府有关重要情况的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负责区政府党组和区政府有关文件、综合文稿的起草及文字综合工作。
(五)负责研究区政府工作部门和镇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请示区政府的事项并提出审核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审批。根据区政府领导同志要求,对需要研究落实事项进行协调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六)负责对市委、市政府和区委明确由区政府落实的工作、区政府重点工作、区政府领导同志要求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综合反馈等工作。
(七)负责市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的协调督促、综合反馈等工作。
(八)负责为区政府领导同志提供决策参考信息。组织、推进、监督全区政务公开工作。
(九)负责统筹区政府政务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按照有关领导要求转办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和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要求等工作。
(十)负责审核区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的设立、调整和清理规范工作。
(十一)负责贯彻执行上级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监督管理人民防空工作。
(十二)贯彻和执行国防动员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上级下达的国防动员任务,组织全区国防动员的实施。
(十三)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做好金融服务工作。
(十四)综合管理全区外事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外事方针、政策、涉外法规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外事工作的指示和决定,负责处理、协调外事及区重大涉外事务;负责涉外友好区、友好团体、友好人士在我区公务活动的接待,利用对外交往,为全区的经济建设和发展服务。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岗位
(一)政务岗位。负责区政府情况综合、工作协调、督办检查、调查研究、制发文件、传阅文件、会议通知、印信管理、保密等工作;负责区政府各项会议材料起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组织办理工作。
(二)事务岗位。负责机关后勤管理工作;负责安排政务值班;负责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负责区政府安全保卫、公益劳动等工作。
(三)国防、人防岗位。负责国防动员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负责安排、部署、检查人防工作;负责宣传普及人防工作,开展应急演练。
(四)金融、外事岗位。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处理、协调区涉外事务,组织接待友好区、友好团体、友好人士在我区的公务活动。
(五)财务岗位。负责编制机关行政经费使用计划,财务记账,填报各种财务报表,固定资产登记和财务报销凭证的管理。
区政府办公室领导
张丽红 机关党组书记、办公室主任。
张微 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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