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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烟草专卖局

牡丹江市烟草专卖局(网上办事大厅)

联系电话:0453-5610020

网站地址: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新华路349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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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烟草专卖局职能信息

主要职责

(一)在省局(公司)的统一领导下,保证国家局(总公司)、省局(公司)宏观决策、宏观调控各项任务落实到位;维护“统一领导、垂直管理、专卖专营”的烟草专卖体制。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独立行使法人财产权、经营权,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依据国家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对辖区内从事烟草专卖品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专卖管理和执法监督,打击制假售假、走私贩私烟草制品的不法行为,为合法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保障和服务。承办行政复议、法治宣传和法律咨询工作。

(三)按照省局(公司)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制订市局(公司)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计划,实行宏观调控,改善市场环境,完成生产经营任务,保持经济运行健康发展。

(四)按照规定和程序组织实施投资项目,依法加强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自主开展卷烟销售工作,负责统一采集订单、统一采购货源、统一配送卷烟。

(五)科学管理人事、劳资、思想政治、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全市行业人力资源管理;负责所属县级局(分公司)领导班子建设和职工队伍建设;依据行业政策和省局(公司)有关规定,健全完善激励约束机制,自主选择薪酬分配方式。

(六)组织协调好与工业企业、卷烟零售户的关系,不断提升客户关系管理水平。

(七)组织实施技术、管理创新,积极开展科研项目攻关活动,负责科技及管理创新成果的推广应用工作。

(八)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党和国家方针政策、重大部署在行业贯彻执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责辖区内信访稳定和安全管理工作。

(九)承担省局(公司)和地方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

1.职能科室。

(1)办公室。

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局(公司)机关政务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负责政务协调、调研督办、会议管理、文档管理、政务信息、新闻宣传、保密管理、信访稳定、应急值守、外事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办公场所房屋、基础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安全保卫、物业管理、车辆管理等相关工作;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综合计划科。

负责拟订全市行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组织编制固定资产投资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审核省公司授权投资项目;拟订全市年度卷烟销售计划、经营方针、经营目标,实施对年度卷烟销售计划、经营目标的管理和绩效考核;对价格政策执行情况实施管理和监督;贯彻执行行业宏观调控措施,负责经济运行的预测、分析和研究;负责科技管理工作;承担精益管理、贯标、对标、QC等企业管理工作;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专卖监督管理科(专卖稽查支队)。

专卖监督管理科负责本辖区《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订专卖管理工作目标和规章制度并组织落实;负责专卖综合事务管理;根据授权或委托签发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参与对国发或省发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初审,对本辖区内准运证和许可证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县级局核发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进行指导;负责专卖队伍组织建设和专卖管理人员培训;负责督导考核县级局专卖管理工作;负责专卖信息化建设的指导和实施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检查罚没物品的处理和罚没收入的管理。

专卖稽查支队负责组织本辖区卷烟打假打私工作;负责督办或直接查处各类重大烟草违法案件;负责组织、指挥、协调打击制售假烟网络案件的经营和查办工作;负责协调配合相关执法、司法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负责协调配合铁路等部门建立协作机制;负责本地区涉烟违法案件的情报信息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查处涉烟违法案件信息联动及共享机制。工作重点是协调、组织、指挥跨县的制售假烟网络案件的侦破以及对犯罪嫌疑人的抓捕追刑工作,及时上报跨省、跨地市的制售假烟网络案件线索。根据工作需要,专卖稽查支队下设4个稽查大队(行政级别为副科级),负责本辖区内涉烟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重点是打假打私、大要案追踪、案件侦办等工作;负责涉烟情报信息的研判分析,排查涉烟案件线索;负责网络案件经营等工作。市局可指定一个稽查大队专职或兼职负责铁路烟草检查站的工作。

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4)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派驻办公室。

贯彻落实国家局、省局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要求,建立辖区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制度体系,健全内部专卖管理监督长效机制;负责对市公司本级以及所属县级分公司的卷烟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日常监督;负责对辖区内行业农、工、商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进行日常监管;负责辖区内部专卖管理监督队伍建设,管理、监督、考核县级局内管工作;指导县级局筛选、核查不规范经营线索,查处辖区内部生产经营违法、违规案件;负责及时向省局上报专卖内管重要工作和较大案情,落实辖区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责任追究制度。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局、省局关于规范管理工作的要求;负责对全市行业贯彻落实规范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5)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科。

负责全市行业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行业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研究制定专卖执法规范;负责对本级局行政处罚案件的合法性审查;评查下级局专卖执法案件;受理、承办行政复议案件;承办相关行政、民事应诉工作;处理诉讼仲裁等法律纠纷;负责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和监督;审查各部门拟定的规范性文件和重要制度;组织市局(公司)规范性文件的修订、清理和废止;审查全市行业经济合同等法律文书的合法性;负责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承担企业法务工作;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6)财务管理科。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省局(公司)的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建立市局(公司)会计核算流程和控制体系;负责市局(公司)本级及所属县级局(分公司)的会计核算和会计管理;按照《会计法》的规定对市局(公司)的经济活动进行会计监督,指导和检查所属单位的财务工作;组织编制和审核公司财务预算,督促检查各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负责预算委员会日常工作;分析公司财务状况并提出改进建议;组织开展国有资产管理,参与清产核资工作;组织实施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对所属单位财务会计和出纳员进行管理和业务考核;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7)审计派驻办公室。

执行省局(公司)下达的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和项目工作计划;对市局(公司)的财务收支、财务预算、资产质量、资金管理及其他有关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监督;对市局(公司)所属单位负责人的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对市局(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检查、评价和意见反馈;对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基建工程和重大技术改造、大修等的立项、招投标、概(预)算、竣工决算进行审计监督和服务;对物资采购、项目招投标、对外投资及风险控制等经济活动和重要的经济合同等进行审计监督;开展审计调查,提出审计调查意见,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做好审计派驻办日常工作管理;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8)人事科。

负责全市行业干部人事、劳动用工、劳动工资管理工作;制定全市干部人事、劳资、教育、社保等工作规章制度;负责市局(公司)机关各部门和所属县级局(分公司)班子建设及干部的调配、任免、考核、奖罚等工作;负责全市行业人事档案、职称评聘、人才队伍、教育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收入分配等管理工作;负责办理职工的各类社会保险;承担薪酬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9)党建工作科。

负责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负责全市行业党建工作,承担党组中心组学习、党组民主生活会的组织准备和上报工作;负责开展企业文化建设工作;负责对全市行业思想政治工作的组织和指导,组织开展形势任务教育工作;负责开展树典型、学先进、职业道德建设等活动;负责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市局(公司)机关政治理论学习;负责市局(公司)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市局(公司)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管理和指导工作;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0)纪检监察科。

负责检查和监督全市行业执行党的纪律,国家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行纪行规、政策和决议的落实情况;负责受理对党员干部或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受理不服处分的申诉;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开展督促检查和责任追究工作;负责制订并实施反腐倡廉教育计划,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对干部职工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1)安全管理科。

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标准以及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要求;负责全市行业消防安全、生产安全、交通安全、职业健康和内部治安等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报告等工作;负责实施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制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负责监督、检查、协调、指导各部门及所属单位生产经营活动中落实各项安保防范措施,纠正各种不安全行为;指导安全设施建设;负责组织指导安全保卫知识和技能的宣传教育,组织实施安全保卫人员的专业培训;依法协调处理生产安全事故;承担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专业部门。

(12)卷烟营销中心。

负责规划全市卷烟营销及网络建设发展战略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全市卷烟营销工作进行统一管理、指导、服务和监督;制定年度营销目标及目标分解,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市场调研与需求预测工作,负责日常卷烟市场和零售客户相关信息的收集和处理;负责品牌规划、品牌培育、品牌进退、品牌优化等管理工作;组织货源采购,负责卷烟交易管理工作;负责全市货源投放、订单处理工作;负责品牌促销策划、实施和促销品等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客户关系管理工作,包括客户档案、客户分类、指导、服务、沟通和投诉处理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工商协同营销工作;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3)信息中心。

根据省局(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全市行业信息化应用标准和管理办法;承担信息系统和网络运行的管理、维护和技术保障;承担网络和信息系统的安全建设和监管;提出软、硬件产品的购置计划,满足软硬件的需要;推动新技术的应用,建立信息共享平台;组织实施信息化建设的业务知识和技术培训工作;负责市局(公司)统计管理工作;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4)群团工作科(离退休人员管理办公室)。

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行业有关群团和离退休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工会、共青团、妇工委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烟草学会工作;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直属机构。

1.直属分局(营销部)。

在牡丹江市局(公司)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牡丹江市区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和行业政策的宣传、贯彻和实施。依法对执行《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打击制假售假、走私贩私烟草制品的不法行为,为合法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保障和服务。负责牡丹江市区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审查和管理,维护辖区烟草专卖品市场秩序。按照市局(公司)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制订直属分局(营销部)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计划;负责牡丹江市区卷烟销售及卷烟销售网络、零售终端建设和维护工作,为卷烟零售户提供优质服务,确保销售网络正常运行,改善市场环境,完成生产经营任务,保持经济运行健康发展。科学管理人事、劳资、思想政治、教育培训等工作;健全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职工队伍建设。

根据工作需要,直属分局(营销部)设置综合管理办公室、专卖管理办公室、客户服务部等3内设部门,行政级别为正股级。

2.卷烟物流配送中心。

根据省公司和市公司目标管理要求,制定物流规划和经营目标;制定和完善物流业务工作流程、工作制度和工作标准;监督和协调各业务环节按计划进行日常业务活动;负责物流配送中心的安全管理、设备管理等工作;组织卷烟入库管理,卷烟在库储存、养护和管理,卷烟出库管理及相关账务处理;根据卷烟订单组织分拣配货;制定送货计划,编排送货线路,组织送货并办理客户退换货手续;负责卷烟货款结算及管理工作;负责控制物流成本;实施绩效考评,培训和管理本部门的职工;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卷烟物流配送中心设置储配部、送货部、综合部、技术部等4个内设部门,行政级别为正股级。

市局领导

李   鹏 党组书记、局长、经理

赵俊生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晓峰 副调研员

负责人:李  鹏

牡丹江市烟草专卖局领导简介

牡丹江市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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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453-6958002 ,涉企大厅电话0453-6958002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 卧龙街6号 牡丹江市政务服务中心((涉企厅)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牡丹江市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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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453-6430302

办公地址:牡丹江市江南八面通街莲花湖路南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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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牡丹江市烟草专卖局(网上办事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