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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司法局

牡丹江市司法局(网上办事大厅)

联系电话:0453—6191988

网站地址: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办公地址:牡丹江市东安区卧龙街41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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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司法局职能信息

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统筹规划市政府立法工作的责任。协调有关方面提出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建议,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对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立法工作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制定项目的建议。

(三)负责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承办各部门报送市政府的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的审查工作。承办市政府规章的报备工作。承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负责立法协调。

(四)参与地方性法规的应用解释工作。承办市政府规章的解释、立法后评估工作。负责协调各县(市、区)、各部门实施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市政府规章清理、编纂工作,组织翻译、审定市政府规章外文正式译本。组织开展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五)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办向市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工作。

(六)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七)负责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八)负责司法行政戒毒场所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强制隔离戒毒执行和戒毒康复工作。对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支持和协助。

(九)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具体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和证书管理工作。负责规划和指导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工作。

(十一)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本系统枪支、弹药、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十二)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组织人事、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协助县(市、区)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工作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协调和督办等工作。负责机关文电、档案印信、机要保密、信访维稳、政务公开、新闻宣传、调研等工作。

二、法治调研科

工作职责:开展全面依法治市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承办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承办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市政府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建议。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市有关重要文件。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负责市政府规章编纂工作,编辑市出版的政府规章汇编正式版本。组织翻译、审定市政府规章外文正式译本。负责拟订本系统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负责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工作。

三、法治督察科

工作职责:负责拟订全面依法治市决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计划,开展重大专项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接受各县(市、区)、各部门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组织办理规章上报备案和对规章合法性审查申请事项,组织开展政府规章清理工作。承办规范性文件组织清理和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市行政服务中心司法局窗口日常管理工作。

四、立法科

工作职责:负责全市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方面的立法工作,组织相应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的草案起草、审查和市政府规章解释、具体应用问题的答复工作;参与相关地方性法规的应用解释工作;负责相关市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组织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清理和市政府相关规章的报备工作。

五、社区矫正管理科

工作职责:负责指导检查、监督管理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指导、监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社会适应性帮扶和就业技能培训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负责全市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指导全市社区矫正案例的编写、审核报送工作。负责组织召开社区矫正联席会议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综合工作。

六、戒毒管理科

工作职责:负责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康复场所管理、监督工作。指导、监督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疾病预防控制、戒毒医疗、康复训练、生活卫生和生产劳动工作及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的管理、教育矫治等工作。指导、监督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工作及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场所安全防范工作。承担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的应急处突工作。指导、监督戒毒人员档案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戒毒人员的心理康复矫治、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七、行政复议与应诉科

工作职责:承办依法应由市政府和市司法局管辖行政复议案件的受理审查工作,承办市政府作出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的行政应诉工作。承办涉及县(市、区)、市直部门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及相关行政应诉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其他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办涉及市政府、市直单位的国家赔偿案件。承办涉及市政府的有关诉讼事务及有关非诉涉法事务。承办市政府、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案件档案管理工作。承办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承办全市行政复议人员的资格认定工作。负责全市行政复议与应诉备案、统计工作。

八、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

工作职责:负责行政执法监督的综合协调工作及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工作;指导、监督各县(市、区)、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依法确认和规范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法律培训考核;按权限负责行政执法证件和行政执法监督证件管理工作;负责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负责市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指导行政裁决工作;负责全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负责全局诚信建设工作;负责全局行政权力清单和行政责任清单工作;负责全局行政应诉和对行政处罚监督材料管理工作;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建设工作;负责“牡丹江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维护管理。

九、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工作职责:负责拟订全市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县(市、区)、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监督各县(市、区)、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组织司法行政系统普法工作和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

十、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工作职责:负责拟订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议有关工作。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指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人民调解员协会工作;负责全局综合治理工作。

十一、法律援助工作管理科

工作职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发展规划。负责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全市仲裁工作,编制仲裁名册并公告。

十二、司法鉴定工作管理科

工作职责:制度并组织实施全市司法鉴定工作发展规划,指导、监督全市司法鉴定工作;按权限负责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诚信等级评估;指导、监督面向社会的司法鉴定资质管理、质量管理和司法鉴定人培训工作;指导、监督司法鉴定人协会工作。

十三、公证管理科

工作职责:指导、监督全市公证工作;拟定公证机构设置方案并承担有关调整工作;编制核定公证员配置方案;负责承报公证机构设立、承办公证员任职、颁发执业证书;对公证机构、公证员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指导、监督公证协会工作。

十四、律师工作管理科

工作职责:指导、监督全市律师工作,制定律师行业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文件;负责律师事务所(分所)初审、承办律师执业证的审查颁发和专项考核检查;负责律师资格档案管理;负责律师行业党建和奖惩工作,指导、监督律师协会工作;承担市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政府和政府各部门及其所属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承办市政府重大决策和事项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并提供法律意见;指导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

十五、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

工作职责: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材料初审、报批、证书发放和证书持有人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拟订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局系统宣传报道工作;全局意识形态工作。

十六、装备财务保障科

工作职责:指导本系统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管理工作,监督落实建设标准、经费保障和财务管理办法。监督管理本系统中央政法补助专款和基建投资的使用工作。负责本系统的枪支、弹药、服装和警车等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的预决算、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审计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后勤保障、安全节能管理工作。

十七、人事警务科

工作职责:负责本部门本系统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全局机关及直属单位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公务员考核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工资审核、报批及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干部日常考勤工作;负责全局职称评定工作;负责老干部工作;负责司法行政年度报表工作;负责公务员考录工作;负责养老保险审核申报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全局系统警务督察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巡视巡察联络协调工作;负责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

十八、组织培训科

工作职责:负责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干部任用、管理、监督、考核工作;负责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工作;负责县(市、区)司法局领导干部协管工作;指导并组织开展系统内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记功奖励、典型推荐工作;负责政治生态考核工作;负责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工作。

十九、机关党委

工作职责: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组织开展“四风”整治、作风检查工作。负责党风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负责开展“两学一做”常态化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负责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工作。

二十、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

工作职责:处理市委依法治市办日常事务。承担委员会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负责互联网+政务服务事项一体化平台录入流程再造工作;负责互联网+监管事项平台流程管理录入工作。


司法局领导

刘晓野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朱  磊司法局副局长。

王剑峰司法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李佰莹司法局副局长、政治处主任、党组成员。

杨镇宇市纪委监委驻司法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党组成员。

王长虹二级调研员。

李高阳二级调研员。

王非非二级调研员。

刁伟波二级调研员。

钱丽环二级调研员。 

负责人:刘晓野

牡丹江市司法局领导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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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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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451-82297107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4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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