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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克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工商局红盾网)

联系电话:0452-4322500

网站地址: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办公地址:齐齐哈尔市克东县保安街(飞鹤广场东)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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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信息

部门职能
(一)负责市场综合与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及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标准、制度、战略和法律、法规、规章。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与价格反垄断执法、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等经济违法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承担全县拍卖、经纪活动和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工作、查处拍卖、合同违法行为。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开展消费维权工作。指导县消费者协会办公室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五)负责宏观质量管理。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较大及一般质量事故调查,贯彻落实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六)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县级监督抽查工作,协助市级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组织指导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制品)质量监督工作。负责相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

(七)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八)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国家、省、市食品安全政策。负责全县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较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贯彻落实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依法组织实施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备案和监督管理。

(十)负责监督执行国家药典等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标准,监督实施分类管理制度。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十一)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质量管理。监督实施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依职责监督实施或指导实施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

(十二)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保健食品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执业药师资格准入管理。依职责落实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监督指导执业药师注册工作。

(十四)负责医疗器械备案管理。负责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和监督管理。

(十五)负责组织指导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监督检查。贯彻落实检查制度,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注册、生产环节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或指导查处经营、使用环节的违法行为。

(十六)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七)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开展宣传贯彻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作。

(十八)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九)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县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二十)负责知识产权保护。贯彻鼓励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服务政策。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方案,推动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负责对商标专利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负责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指导相关工作。

(二十一)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知识产权运用和规范交易及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的政策,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贯彻知识产权中介服务发展与监管的政策。

(二十二)负责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立便企利民、互联互通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利用。

(二十三)负责协调全县涉外知识产权事宜。贯彻落实知识产权涉外工作的有关政策。参与对外知识产权合作与交流活动。研究知识产权发展动态,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二十四)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知识产权确权、侵权判断标准。负责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或委托的业务工作和相关服务性工作。

(二十五)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二十六)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八)职能转变

1.大力推进质量提升。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和全县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完善质量激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加快建立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及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创新第三方质量评价,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全面实施企业产品与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培育发展技术先进的团体标准,对标国际、国内和省内,提高全县标准整体水平,以标准化促进质量强县建设。

2.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改革企业名称核准、市场主体退出等制度,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进一步减少评比达标、认定奖励、示范创建等活动,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大幅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促进优化营商环境。

3.严守安全底线。遵循“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依法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强化现场检查,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统一执法。强化依据标准监管,强化风险管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加快推进监管信息共享,构建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

5.提高服务水平。加快整合消费者投诉、质量监督举报、食品药品投诉、知识产权投诉、价格举报专线。推进市场主体准入到退出全过程便利化,主动服务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积极服务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和办事群众,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领导分工
葛晓峰: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全面工作
王立权: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综合股、党办 、公平交易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质量监督管理股
安海涛:党组成员、副局长,行政审批股
胡军鸽: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食品安全协调股、食品生产流通监督管理股、药械监督管理股、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监督管理股
刘明秋:党组成员,分管市场规范管理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股)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统计、督查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政务公开、安全、信访和对外合作与交流等工作;负责机关、派出机构、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机关、派出机构、所属事业单位的党务、纪检工作;负责本系统信息化建设;负责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健全完善通报互联和司法衔接机制,实现市场监管执法信用信息共享。
负责机关、派出机构和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管理;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指导派出机构、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承担规范性文件审核、清理工作;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法制宣传、培训工作。
(二)食品安全协调股(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食品安全政策。负责全县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较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贯彻落实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三)行政审批股(个体私营经济和企业监督管理股)
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负责对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信息公示进行监督管理及年报信息进行审查;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信用分类管理工作;组织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加快推进监管信息共享,构建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
(四)食品生产流通监督管理股(餐饮消费监督管理股)
负责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依法组织实施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备案和监督管理。
负责餐饮服务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国家、省、市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管理规范;拟订地方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全县范围内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联合执法、专项整治活动;负责组织与制定餐饮消费环节食品监督抽验和后续不合格产品的处置工作;负责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员的培训工作。
负责重大、督办协查、上级交办等案件办理。
(五)药械监督管理股
负责监督执行国家药典等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监督实施分类管理制度。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监督实施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依职责监督实施或指导实施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执业药师资格准入管理。依职责落实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监督指导执业药师注册工作;负责医疗器械备案管理。负责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和监督管理;负责组织指导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贯彻落实检查制度,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注册、生产环节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或指导查处经营、使用环节的违法行为。
(六)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监督管理股(乳制品监督管理股)
对保健食品、化妆品实施监督管理。监督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标准的技术规范;监督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承担有关保健食品、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承担化妆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重大案件查处工作;依法组织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
执行乳制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负责乳制品生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监督实施乳制品良好生产规范;负责问题乳制品召回管理工作;推行乳制品电子信息化管理;承担乳制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重大案件查处工作;组织开展全县乳制品市场监管联合执法、专项整治活动;依法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七)市场规范管理股(商标广告监督管理股)
拟订规范市场秩序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规范维护各类商品交易市场经营秩序工作;参与商品交易市场规划制定,指导商品市场提升发展;组织实施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工作;指导各类网络市场培育发展;组织实施市场专项治理工作;开展对各类交易市场的登记及统计、分析工作;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规范合同行为,负责合同格式条款备案管理;承担管理市场名称登记、动产抵押物登记、拍卖行为工作;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济活动;规范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承担对网络经营主体的网络监测和巡查工作。
承担注册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规范商标使用行为;调处商标纠纷;指导、扶持企业争创知名、著名商标,组织实施商标品牌战略;负责商标印制单位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各类商标违法行为;依法实施对广告的发布及其他各类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各类广告违法行为。
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按照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方案,推动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组织开展商标、专利执法和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方案,推动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负责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指导相关工作;贯彻知识产权中介服务发展与监管的政策;建立便企利民、互联互通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利用。
(八)公平交易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
贯彻执行制止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措施、办法;承担反垄断执法相关工作;承担价格监督检查与反价格垄断执法;负责查处市场中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等经济违法案件,维护市场交易秩序;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打击传销行为的联合行动;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
负责涉及市场监管领域的咨询、申诉、举报处理工作;受理对产品(商品)质量、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投诉;承担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与处理工作;统一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12315”的投诉;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调解消费纠纷;负责对申诉、举报情况进行受理、分流、转办、督办、反馈、答复;统计、分析、发布申诉、举报情况,并对存在问题提出相关建议。
(九)质量监督管理股(标准计量监督管理股)
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较大及一般质量事故调查,贯彻落实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县级监督抽查工作,协助市级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组织指导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制品)质量监督工作。负责相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
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开展宣传贯彻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县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
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下设机构:
1、克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克东市场监督管理所
2、克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宝泉市场监督管理所
3、克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千丰市场监督管理所
4、克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玉岗市场监督管理所
5、克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蒲峪路市场监督管理所
6、克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昌盛市场监督管理所
7、克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润津市场监督管理所

克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导简介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全程电子化公众服务平台入口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全程电子化公众服务平台入口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主体登记全程电子化系统”已迁至黑龙江省政务服务网。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业务,请登录黑龙江省政务服务网在“市场主体登记全程电子化(营业执照办理)”专区办理。 欢迎使用黑龙江省市监局网上登记系统,通过本系统可办理企业核名及各类、各个环节的企业设立、变更。。。
齐齐哈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齐齐哈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咨询电话:0452-2457900

办公地址:齐齐哈尔市南苑开发区开发路101号 邮政编码 16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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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法定假日除外)

克东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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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东县政务服务中心
克东县政务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452-4322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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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工商局红盾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