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泉县发展和改革局职能信息
工作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县级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与县级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地方性法规、县政府规章草案。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负责汇总分析全县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制定财政政策和土地政策。
(三)统筹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相应调控政策建议。统筹协调全县经济政策实施,牵头研究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五)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县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申报中央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计划。按规定权限审批、备案、审核重大项目。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六)推进落实全县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实施县级区域发展战略。承担全县水库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工作。组织并推动实施全县新型城镇化相关工作。
(七)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产业政策,拟订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负责全县铁路、民航发展战略、规划的研究制定,协调推进全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分析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八)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全县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九)跟踪研判涉及全县经济安全、能源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承担经济、能源等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工作。
(十)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全县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县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十一)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全县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全县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全县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实施,协调有关重大问题。配合有关部门推动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承担全县交通战备的组织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重要商品储备计划建议
(十三)拟订全县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起草全县能源地方性法规和县政府规章草案。按权限实施能源项目和计划的管理,负责全县电力、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天然气长输管道保护工作。
(十四)拟订并推进落实服务央企有关政策,协调央企有关重大项目规划。统筹管理省级重大项目相关工作。
(十五)组织县管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的听证工作;制定本县行政区域内调价申报、调价备案、差率控制、最高限价和最低保护价等价格干预措施和应急预案。承担全县价格调控和监督管理责任;监测、预测和分析全县价格总水平变化情况;发布价格信息和价格公告。指导全县价格和收费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县农产品、工业品和重要服务项目成本调查;对县管商品和服务价格定价成本监审工作。
(十六)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粮食流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承担粮食安全县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十七)负责全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工作。组织指导粮食购销活动,落实国家政策性粮食购销政策;负责粮食质量安全、原粮卫生的监测预警和信息工作。
(十八)负责全县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工作;拟定全县粮食收购、储存、加工的网络布局、规划,提出全县粮食仓储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落实粮食行政执法责任制,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十九)负责组织开展全县粮食流通服务工作。组织开展田间粮食质量调查、粮食品质测报、安全监测、质量会检等工作;重点帮助农民解决余粮销售,指导农民开展科学储粮、减损增收;组织粮食购销企业积极开展市场化购销,拓展外阜市场,为农民增产增收提供服务。
(二十)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中的粮食质量、原粮卫生以及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权限内粮食收购资格审核认定、仓储单位备案及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全县粮食库存检查。
(二十一)负责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指导地方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企业经营管理,贯彻执行企业财务、会计、税收及信贷等相关管理制度,做好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粮食流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二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加挂县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牌子)。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档案管理、保密等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联络接待、安全保卫、信访稳定及政府临时交办的行政事务工作。负责机关电子政务的组织实施、信息报送和发布工作。负责机关综合协调、督查督办等工作。负责局机关人事劳资、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和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负责机关党建、监察、法治建设以及学习型机关建设工作。对应沟通协调省、市发改委办公室、人事处、机关党委等处室。负责县委财经委员会日常工作。
(二)综合计划股。负责全县国民经济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编制,起草年度综合性计划执行报告。监督、检查、反馈经济计划执行情况,监测分析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提出宏观调控的总体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开展宏观调控政策评估。调查研究国民经济重大比例关系,研究拟订综合性产业发展政策。拟订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国家、省市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承担市对县节能指标考核工作。研究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做好固定资产投资的统计上报及经济动员相关工作。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推进全县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以及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老龄等发展政策,参与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能源有关工作。对应沟通协调省、市发改委规划处、综合处、经济国防处、产业处、高新技术处、体改处、振兴处等。
(三)项目管理股。实施以工代赈项目,组织当地贫困农民参加工程建设,获得劳务报酬,直接增加收入。承担全县水库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工作,包括水库移民核实、直补资金发放、水库移民项目实施,解决水库移民的温饱问题以及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薄弱的突出问题,加强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改善移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经济发展,增加移民收入,使移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达到当地农村平均水平。负责交通、能源规划与项目的编制,按规定权限负责天然气、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产业管理。对应沟通协调省市发改委经贸处、外资处、就业处、财金处、铁路处、法规处、丝路处、地区处、农经处、移民办、西部处、交通处、新能源处、电力处、煤炭处、油汽处等。
(四)投资审批股。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协调、验收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引导民间投资方向,负责规定权限内各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备案、核准。按要求抓好国家重大项目库建设、项目储备和项目调度工作。负责中央、省预算内项目资金争取工作,发挥综合协调、牵头拿总作用。研究ppp项目,抓好ppp项目储备包装、争取工作。抓好中央和省投资项目跟踪工作,掌握项目进展情况,确保项目资金发挥作用。对应沟通协调省市发改委投资处、社会处等处室。
(五)价格收费股。负责省管工农业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资源能源环保产品、消费品价格涉及我县调定价项目的调查、测算、审核、论证,组织召开价格听证会及提请调定价方案和申报。按照价格管理权限拟定县管的工农业产品价格及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备案、审批及调定价方案。提出相关商品价格干预、调控意见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范围内的有关价格政策的咨询解答、贯彻和落实。负责全县行政事业收费管理。协同县财政局审核行政事业收费项目,对拟调整国家和省管理的收费项目、标准进行调查、申报。发放《企业负担登记卡》。会同有关部门清理不合理收费。协调处理行政事业收费方面的争议,解答有关行政事业收费政策方面咨询,审核经营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负责协调和处理行业之间、部门之间经营性收费方面的争议。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指导本县范围内经营性收费方面的政策、法规。对经营性收费项目依法召开政府价格决策听证会。负责全县《收费许可证》的核(换)发、补办、变更、年度审验、统计汇总和档案管理工作。
(六)成本调查股。负责组织农产品、工业品和重要服务项目成本调查。根据《黑龙江省政府定价成本监审目录》开展对县管商品和服务价格定价成本监审工作。
(七)调控管理股。负责全县粮食产销形势分析、粮食总量平衡、市场供应、应急保障、市场监测预警分析等宏观调控工作。负责组织和管理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牵头落实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和市场信息收集发布工作。负责组织对全县粮食市场主体的政策宣传、信息引导、购销指导等公共服务工作。负责粮食流通统计以及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情况的日常监管工作。指导规划全县粮食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粮食产销合作。组织实施粮食运输技术规范工作。指导居民粮油食品安全健康消费、爱粮节粮。
(八)仓储物流股。拟订全县粮食仓储、物流布局和粮库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拟订政策性粮食收购、储存网点布局计划。组织实施粮食仓储有关技术规范和仓储单位备案管理工作,对粮食仓储企业从事粮食储存活动实施日常监管。指导粮食购销企业干燥、储存工作。指导农民科学储粮、粮食产后减损。指导全社会粮食仓储物流设施管理,牵头落实国有粮食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制度。负责全县粮食企业仓储设施统计工作,对粮食仓储企业从事粮食储存实施日常监管。负责粮食质量行政管理,规划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粮食质量监测站组织开展田间粮食质量调查、粮食品质测报和质量监测工作。组织粮食质量检验争议确认工作。
(九)财务审计股。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有关粮食财务、会计和税收、信贷制度,制定相应管理办法。承担企业预算审批等有关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收购资金的预测,协调有关部门落实收购资金。指导监督全县粮食企业的财务管理、扭亏增盈和审计工作,监督检查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负责编报全县年度财务计划和会计决算,汇总财务会计报表。
(十)人事保卫股。负责所属粮食企业人事及工资管理工作。负责所属企业下岗职工档案审核、退休等历史遗留问题。负责粮食企业的安全保卫、安全防火、综合治理和信访稳定工作。抓好安全生产和法制宣传教育。做好依法行政工作,组织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粮食行业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拜泉县发展和改革局领导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