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站

全部服务分类

选择您所在的城市

扫一扫,进入手机站 ”95商服网移动站“
克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克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452-4522591

网站地址: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办公地址:克山县克山镇1街8委 邮政编码:161600

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法定假日除外) 夏 季: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冬 季: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温馨提示

---如果你发现该内容不正确或者不全面,你可以动手改正它, 点击【我要纠错】补充要修改的内容。如果发现95商服网没有收录你关心的内容,你可以发布新内容,通过审核后即可推送给大家。

 

---------------------------------------

  • 机构概况
  • 网上办事
  • 办事机构
  • 办事指南
  • 交通指引

克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信息

部门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负责推进全县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保障性住房规划、政策和有关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编制保障性住房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三)负责推进全县住房制度改革。拟订适合县情的全县住房建设规划、住宅产业化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全县房地产开发管理工作,承担规范全县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负责贯彻国家、省、市有关房地产开发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拟订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市场、房屋租赁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参与城镇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开发利用工作;参与涉及住宅建设用地规划编制、土地出让方案和价格及招标拍卖工作;参与土地利用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的制定。

(五)承担贯彻实施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执行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和省标准、行业标准和全国统一定额;贯彻实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拟订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全县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负责施工图审查和设计问题的处理;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六)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和建筑节能的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组织实施重点科技项目的研究开发;负责各类房屋墙体材料革新及散装水泥管理工作。

(七)监督管理全县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县建筑活动,负责全县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建筑装饰装修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的法规和规章;贯彻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负责市场主体合同履约行为的监督管理;负责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拟定监督执行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负责工程勘察设计、施工、造价咨询、监理和招投标代理等企业资质管理工作;指导企业开拓外埠或国外市场;负责行业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

(八)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城乡建设分管领域行业安全生产;拟订房屋建筑工程及附属设施、市政工程质量和建筑安全生产、竣工验收备案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的监督管理;组织或参与全县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贯彻落实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监督管理房屋建筑和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抗震设计规范的贯彻实施;负责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

(九)研究全县城市建设管理的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城建重点工程项目的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组织进行城市基础设施建管交接;提出全县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投资计划建议;参与全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论证、审查;负责城市供热、燃气、供水、排水和污水处理管理工作。

(十)承担规范和指导全县村镇建设工作的责任;拟订全县乡村和小城镇建设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拟订村庄建设规划;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指导乡村和小城镇相关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以及乡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指导传统村落保护和特色小城镇建设工作。

(十一)负责城乡建设信息和城建档案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改造年度资金计划的编制及协调落实工作;负责城市建设资金的筹措、计划安排和管理;培育、规范城建投融资市场,指导城建投资公司日常运行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城建资金的来源渠道,组织论证储备城建项目;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相关收费的使用管理。

(十三)拟订全县城市管理的政策和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负责城市供水、燃气热力、垃圾污水处理、园林绿化、环卫管理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的绿化工作;负责城市市容环境治理和城建监察。负责城市管理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地下水的开发利用与保护工作。

(十四)负责全县物业管理监督、检查、指导工作。贯彻落实有关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拟订全县物业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拟订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监督住房维修基金的管理、使用;指导、监督物业管理的招投标。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综合股。负责局机关党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对外联络、新闻宣传和对外接待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党务、工青妇、宣传、纪检监察和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协调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负责重要会议和活动的组织与协调,起草重要文稿;负责文书、机要、保密、档案、年鉴、保卫、后勤服务、车辆管理工作;负责城乡建设信息和城建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奖励、对外宣传、人才、教育培训、信息化、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干部的选拔、培养、考核、评价和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和服务,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城建项目建设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筹措、 使用和管理城市维护建设资金; 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信息统计工作;负责建设项目的预决算审查;参与城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前期论证工作;负责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局领导班子决定事项的督查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行业法制工作,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立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并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普法、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 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局属系统的营商环境建设及相关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综合协调、指导全系统来信来访来电、电子信件等事项处理工作;负责做好全局系统紧急、重大信访案件及群体性事件和县长公开电话受理中心电话处理单的督办和反馈工作;负责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研究、清理、汇编、宣传;负责建设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及有关协调工作;负责全局法制建设和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及普法工作;参与查处各类建设违法违规案件;承办涉及全县建设行业的行政处罚和相关决策听证会,参加行政诉讼应诉;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建筑业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股。指导全县建筑活动,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拟订建筑业发展规划、发展政策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技术和管理,负责项目施工报建和许可管理,负责工程施工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建筑企业资质标准;负责建设工程造价监督管理;综合管理工程质量与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标准化、文明施工等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相关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工作;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全县工程质量监督、检测机构资质的初审与管理;负责科技成果的推广和转化工作;负责全县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房屋墙体材料革新工作,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化、计量认证和节能工作;负责全县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及图审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施工图审查和设计问题的处理;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

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抗震设计规范的贯彻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搞好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组织或参与建设项目扩初设计监督管理工作。

拟订城镇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改革措施和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拟定市政设施管理的政策、法规、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市政基础建设大中型项目的立项等前期工作;指导和管理县城区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工作;负责市政、公用事业、园林绿化等企事业单位资质或资格的申报与管理;监督、检查、指导城镇道路桥梁、供水、排水、污水、供热、燃气、地下管廊(线)、公共照明设施的建设;组织城市规划区内供排水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负责城市节水工作,制定城市规划、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方面的节水制度、办法和具体标准,落实节水工作的要求;负责城市污水处理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负责城市管廊的运行管理;负责占用(不含临时占道经营)和挖掘城市道路的管理;拟订城市轨道交通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

()村镇建设管理股。拟订全县村镇建设管理方针、政策、规章制度、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指导乡村容貌、户内厕所、公共厕所、公共照明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统计工作;指导村镇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和重点镇建设工作;指导和管理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和管理村镇的统一开发和公共设施建设;指导和管理村镇建设技术服务工作。

()物业管理办公室。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负责全县物业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按照物业管理相关规定,做好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违反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

克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编制15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股级领导指数:股长4名。

二、领导分工:

1李凤野  党组书记、局长
负责住建局全面工作。

2孙立强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全县重点产业发展和项目建设、消防审验、工程勘察设计、施工、造价咨询、监理和招投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负责建筑市场安全、建筑业管理、建筑工程质量、文明施工、竣工验收备案、工程材料的质量检测及建筑市场相关工作,负责节能管理、农村人居环境、绿色建筑工作分管建筑业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股、建筑工程招投标和质量安全监督站。
3田崇喜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巡视巡察、深化改革、作风建设、农村危房改造、村镇建设、乡村振兴、环保督察、清洁取暖、审计、疫情防控等工作,分管村镇建设管理股、市政设施管护中心。
4焦洪杰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党建、信访、纪检、政治形态、组织宣传、扫黑除恶、综治、平安建设、房屋安全管理物业管理、住房维修基金、分管党建办公室、信访办,沟通联系县安委办、克山镇和物业管理服务中心。

5任守全  一级主任科员

负责常务、征收棚改、廉租房保障、依法治县、招商引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负责争取国家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及项目分管综合股、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万人评、吹哨报到、工会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6韩世国 副科级干部
负责市政设施管护、房产市场统计分析、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房屋中介、行政审批、商品房预(销)售、政务大厅、防汛、景区管理、营商环境相关工作,负责向上争取项目,分管政务大厅。
7、各分管领导负责各自分管部门、行业信访和安全工作。

联系人:赵金哲

邮箱:kszjjbgs@163.com(此邮箱不接收依申请公开)

克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领导简介

齐齐哈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齐齐哈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咨询电话:0452-2796501

办公地址: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新明大街52号(党政办公中心6号楼);   邮政编码:161006;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克山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克山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咨询电话:0452-4986789

办公地址:克山县原地税大厦三楼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克山县政务服务中心
克山县政务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452-4529916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克山县 北大街二段路东(建行北侧) 克山县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夏时令: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冬时令: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克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