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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富裕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19〕40号),制定本规定。
一、机构职能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办向县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工作。
(三)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四)组织审查县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指导、监督各部门、各乡镇依法行政工作。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指导、监督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办县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案件。
(五)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编制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 、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六)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七)指导、协调全县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八)负责社区矫正执行工作,对全县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助。
(九)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具体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1.办公室。
2.普法依法治理股(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法制股)。
3.基层法律服务股。
4.社区矫正局。
(二)派出机构
共10个,即:富裕司法所、富路司法所、富海司法所、忠厚司法所、二道湾司法所、龙安桥司法所、塔哈司法所、繁荣司法所、绍文司法所、友谊司法所。
(三)所属事业单位
富裕县法律援助中心、富裕县公证处。
三、领导分工
仪洪泽 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并负责司法局全面工作。履行全局党建、从严治党和意识形态等第一责任人职责。
杨雪梅 副局长:分管基层法律服务股、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
张海峰 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办公室、普法依法治理股(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法制股)、社区矫正管理局等工作。
联系人:张海峰
咨询电话:0452-2798310
办公地址: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卜奎南大街297号党政机关办公中心8号楼310室 邮政编码:161005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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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裕县富裕镇府后路 富裕县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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