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根据《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富裕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19〕40号),制定本规定。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组织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贯彻实施国家、省统计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划,依法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二)组织实施国家、省、市统计报表制度。执行国家、省、市统计标准。指导全县专业统计工作和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组织协调全县性的经济社会专项调查。
(四)对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搜集、整理提供县内的基本统计资料,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咨询建议。
(五)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六)依法审批或备案统计调查项目。
(七)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指导全县统计信息化建设。
(八)协助乡镇党委、政府管理乡镇统计人员。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 综合股
组织实施综合调查制度,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对全县经济、社会、科技运行状况进行调查研究、分析和监测,提供分析报告及咨询建议;对有关专业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负责管理和对外发布统计信息;组织实施地区生产总值核算制度,负责全县生产总值核算工作;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及有关综合平衡状况的统计分析报告;负责会议组织、文电管理、信访信息、秘书事务、机关综合协调等项工作;组织实施专业统计数据处理技术指导,负责微机维护检修、保养、联网传输工作;进行微机开发,草拟自动化建设发展规划;负责组织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和抽样调查的数据处理工作。
贯彻实施国家的统计法律、法规、政策、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业务股
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贫困监测统计制度,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分析报告和咨询建议;对本专业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负责管理统计从业资格认定,违反统计从业资格认定管理处罚,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管理行政确认,对统计人员或集体的奖励。
组织实施全县农业、贸易业、县域经济监测统计制度,提供有关统计数据,提供分析报告及咨询建议;对本专业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
(三)富裕县社会经济调查中心
承担全县周期性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和专项社会经济调查等工作,对数据质量进行评估、整理、分析和汇编各类普查资料,提供统计信息咨询服务,组织开展统计人员业务培训。
完成富裕县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领导分工
负责人 徐超
咨询电话:0452-2795511
办公地址: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新明大街27号党政机关办公中心5号楼5511室 邮政编码:161006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每周一至周五(法定假日除外)的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咨询电话:0452-3139669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裕县富裕镇府后路 富裕县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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