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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富裕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19〕40号),制定本规定。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度;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拟订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监督实施。
(二)承担全县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保障性住房规划、政策和有关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建议,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三)承担推进全县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按照上级改革要求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适合县情的住房政策、住房建设规划、住宅产业化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全县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分区规划、重大建设项目规划以及土地利用规划的编制和审查工作。
(四)承担贯彻实施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执行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全国统一定额,指导监督全县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贯彻实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监督执行上级制定的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
(五)规范和管理全县房地产市场秩序,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房地产开发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执行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拟订、落实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并监督执行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房屋面积、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规章制度;参与涉及住宅建设用地规划编制、土地出让方案和价格及招标拍卖工作;参与土地利用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的制定;负责商品房网签备案、预(销)售管理,城镇房屋安全鉴定、测绘、装饰装修管理;负责房地产开发、建设企业,物业管理企业,房屋交易中介机构和房产评估组织的行业管理。
(六)依法依规规范管理全县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负责全县市场主体合同履约行为和建筑工程、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加强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负责行业统计和经济信息工作;贯彻落实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拟订并监督执行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工程勘察设计、施工、造价咨询、监理和招投标代理等企业资质管理工作;负责行业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组织协调建筑业企业开拓外埠或国外市场。
(七)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城镇建设管理的政策、规划,参与全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论证、审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投资计划,贮备城建项目;负责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城建重点工程项目的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组织协调城市基础设施建管交接工作;负责县管市政道路、桥梁,城镇供热、燃气、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和园林绿化等公用事业的管理工作;负责占、挖道路审批;负责城镇市容秩序、环境卫生和垃圾处理工作;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管理和使用。
(八)参与指导全县乡村和小城镇建设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指导乡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参与指导小城镇和乡村相关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及乡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协调指导传统村落保护和特色小城镇建设工作。
(九)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分管领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贯彻落实全县建筑工程及附属设施、市政工程质量和建筑安全生产、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法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或参与全县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贯彻落实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监督管理全县房屋及附属设施的抗震设计规范的贯彻实施;承担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许可监管责任。
(十)负责推进全县建筑节能工作,组织实施建筑节能项目和城镇减排;负责各类房屋墙体材料革新及散装水泥管理工作,推广应用新技术、新产品和新工艺、新材料;负责贯彻和宣传人民防空工作方针、政策、法规;负责人防易地建设费的收缴;制定人防易地建设费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根据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组织协调城市管理方面行政审批事项的勘查、论证、审核和审批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市容环境卫生工程施工和设施维护;组织指导城区公厕运行管理;负责城市道路行驶的履带车、铁轮车或超重、超高、超长车辆的路政管理工作,渣土运输车的监管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与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责分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对擅自占用公共场所设摊经营、无证经营的各类食品摊贩的监管执法工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有固定场所、持有食品经营许可的个体食品工商户的监督管理。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办公综合工作,承担文电、会务、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档案管理工作;负责议案、建议、提案承办工作;负责行业统计和经济信息工作;负责机关调研、督察、重要文稿的起草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党建、纪检、组织人事、财务管理、老干部管理、考评和综合执法、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精神文明建设、群团组织建设工作;负责信访接待工作。
(二)城乡基本建设股。拟订全县城乡建设发展中、长期规划;指导监督全县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贯彻实施暨有的开发建设及房地产政策法规;督促全县保障性住房各项政策、规划、计划的落实,监督指导全县保障性住房资格审查和住房租赁补贴资格审查和发放,规范管理住房保障专业工作部门履职尽责;负责对商品房网签备案、预(销)售及资金监管,城镇房屋安全鉴定、测绘、装饰装修管理;负责全县市场主体合同履约行为和建筑工程、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建筑市场、施工企业、工程造价管理,核发施工许可及备案;负责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工程预算、结算管理,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负责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承担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许可监管责任;负责全县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指导和监督房屋征收、城镇建设和城镇管理工作。指导乡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小城镇和乡村相关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及乡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传统村落保护和特色小城镇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城市管理方面行政审批事项的勘查、论证、审核审批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市容环境卫生工程施工和设施维护;组织指导城区公厕运行管理;负责城市道路行驶的履带车、铁轮车或超重、超高、超长车辆的路政管理工作,渣土运输车的监管工作。
(三)三供两治和物业管理股。负责组织全县供热、供水、供气、污水治理和垃圾治理(指导)项目专项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编制与审查;负责三供两治项目投资计划安排和向上争取政策支持的申报、信息采集和报送工作;参与对相关项目建设质量、进度的指导、监督、检查和验收;监督执行上级有关三供两治和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参与新建成住宅小区综合验收并监督组织物业管理的交接;负责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组织或督促开展各类物业示范项目、达标创优项目建设;指导或组织实施老旧散楼的综合整治,组织开展物业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强化物业管理;负责开展对物业服务单位和物业管理企业的检查、指导和监督;负责协调处理物业投诉行为;负责房屋违法、违规装饰装修的调查处理和违法违规问题的行政处罚;负责推进全县建筑节能工作,组织实施建筑节能项目和城镇减排;负责组织实施新型墙体材料开发利用和发展散装水泥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宣传、推广使用新型墙体材料和散装水泥,组织收缴、管理和使用散装水泥专项资金;配合推进粘土实心砖的限产、转产和发展商品砼工作。
(四)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人防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编制人防工作年度计划;负责开展人防通讯和警务工作;制定城市防空袭方案和群众防空组织的训练大纲并组织实施;负责人防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对人防工程建设实施计划、技术和质量进行管理;负责人防易地建设费和义务工费的收缴;管理人防经费和资产,编制人防经费预决算。
三、领导分工
徐 阳 党组书记:主持全面工作。
李宗全 党组成员、副局长:主管常务和公用事业管理。负责供水、供热、供气和排水管理工作,机关及所属企事业单位信访、安全、保密、考评、政工和财务管理工作,行政综合执法和政务大厅;农村厕所改造工作。分管办公室、财务室、三供两治办、法制(人防办兼)、改厕办。
高金龙 党组成员、副局长:主管房地产开发、市政建设和保障性安居工程。负责廉租补贴审核发放和农村危房改造的检查、指导、监督,协调落实上级危房政策,组织开展危房维修改造和市政建设(含旧改)、管理和人民防空工作。分管人防办、保障办(危改办)、征收办、房产服务中心、城建处。
王淑艳 一级主任科员:主管城乡基本建设管理。负责行政审批、基建管理、工程招投标、建筑工程安全和质量监督、信息统计分析工作;建筑工程设计、施工、检测、监理和建筑施工企业管理;负责墙改、禁实和散装水泥、建材企业行业管理;主管党建和工会。负责基层党建、组织、宣传、纪检、老干部、精神文明、群团和工会工作。分管城乡建设股、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分管办公室(党建)、工会。
韩彦军 一级主任科员:主管政法工作。负责组织、监督、检查、指导全局政法和扫黑工作。分管扫黑办。
刘国栋 一级主任科员:主管驻村工作。负责局机关驻村开展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后评估工作。分管驻村工作队。
各分管领导承担各自分管领域信访、安全和稳定工作。
联系人:姜波
咨询电话:0452-2796501
办公地址: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新明大街52号(党政办公中心6号楼); 邮政编码:161006;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452-3139669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裕县富裕镇府后路 富裕县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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