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站

全部服务分类

选择您所在的城市

扫一扫,进入手机站 ”95商服网移动站“
依安县自然资源局

依安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452-7036133

网站地址: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办公地址:齐齐哈尔市依安县依安镇北新路212号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English website:数据未录入

温馨提示

---如果你发现该内容不正确或者不全面,你可以动手改正它, 点击【我要纠错】补充要修改的内容。如果发现95商服网没有收录你关心的内容,你可以发布新内容,通过审核后即可推送给大家。

 

---------------------------------------

  • 机构概况
  • 网上办事
  • 办事机构
  • 办事指南
  • 交通指引

依安县自然资源局职能信息

(一)履行县政府行使所有权的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河流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法规和规章。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国家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国家制度、标准、规范和实施办法;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建立健全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指导监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县政府行使所有权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落实考核标准实施办法;负责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全县自然资源发展规划,执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落实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全县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全县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全县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负责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拟订实施全县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执行;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县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全县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和指导。

(七)负责组织实施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实施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以及森林、草原、湿地生态修复等工作;组织造林绿化工作,指导全县荒漠化防治工作。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建立重点生态修复项目库并组织实施。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组织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九)负责全县地质和矿产资源管理工作,协助省市自然资源局做好地质勘查行业管理有关工作。监督管理县级地质勘查项目;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而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管理;负责矿业权管理,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灾害调查评价和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林业、草原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技术支撑工作。

(十一)负责森林、草原、湿地、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和风景名胜区;负责直属国有林场建设发展和林木种苗草种工作;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负责管理测绘基准、测绘系统,组织实施基础测绘、地理国情监测等测绘项目;负责测绘地理信息市场、测绘产品成果质量的监督管理;组织提供测绘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和应急保障;负责全县地图管理和测量标志管理。

(十三)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和成果应用。组织落实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监督实施国家技术标准、规程规范;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十四)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指导和监督检查;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城市综合执法权限外的国土空间规划重大违法案件;指导全县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查处工作。

(十五)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十六)认真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责任,贯彻落实新时期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突出政治建设,严格执行党内各项规章制度,抓好党的思想政治教育。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县自然资源局要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关于县级政府统一行使所有权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全县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强化顶层设计,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加快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构建统一规范高效的特色自然保护地体系。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加大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内设机构:

(一)人秘股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综合协调、办文办会、印信管理、政务督办、保密、文书档案等工作;承担机关事务、安全保卫、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政务公开工作;负责营商环境优化工作;负责重要文稿起草,开展调查研究,协调自然资源领域综合改革工作;承担综合统计和局内专业统计归口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职称评聘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承担监督检查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和专项资金基金管理、部门预决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内部审计等工作。

(二)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股

组织制定全县基础测绘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测绘行业管理、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组织实施国家测绘基准、测绘系统,监督管理全县测绘市场和测绘产品成果质量;负责全县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地图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组织提供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和应急保障;组织实施国家和省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统计标准、规程规范,建立县级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制度;组织实施全县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承担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国家和省级制度、标准、规范;指导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规范全县不动产登记窗口运行;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

(三)国土空间规划审批股

负责落实国土空间规划的相关政策,承担建立全县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全县国土空间规划、主体功能区、矿产资源保护利用规划、森林和草原中长期发展规划、生态修复规划等相关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报省、市政府审批的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调整、审查、报批工作;负责由县政府审批的各乡、镇总体规划调整、审查和报批工作;指导和审核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全县重大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全县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落实全县耕地、林地、草地、湿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政策;承担全县国土空间用途转用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负责建设项目用地预审;负责全县建设项目的选址、布局工作;负责县城乡规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城市设计、景观风貌规划的组织编制、审查及管理,参与县辖区城市雕塑和公共空间艺术的规划管理;拟订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国土空间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审查、评估论证和报批,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用地规划条件,拟订建筑设计条件;负责建设项目建筑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建筑立面、亮化工程的初审和报批;负责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城市基础设施规划、地下管线规划的组织编制、审查和报批;负责全县跨区域基础设施规划的审查、报批;负责重要基础设施、地下管线工程等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提出规划设计条件;负责组织召开市政管线联审会;负责地下管线数据动态管理。

(四)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股

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收益管理的政策规定,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统计报告制度,承担自然资源资产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组织编制全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落实上级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考核标准并组织开展全县考核工作;负责全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管理工作;拟订全县国有土地收购储备政策,指导土地收储工作;负责全县建设项目审查及规划管理相关工作;落实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自然资源市场化配置、集体所有自然资源有偿使用政策;拟订全县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准入目录、负面清单并监督实施;落实和完善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负责市场动态监测监管和调控工作;负责自然资源市场交易平台和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负责集体建设用地权限内管理工作;拟订全县自然资源分等定级和价格评估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各级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指导全县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工作;组织落实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拟订我县土地年度利用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组织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全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承担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落实设施农用地管理政策,指导监督全县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临时用地审批。

(五)矿产资源管理与生态修复股

组织实施矿业权管理政策,管理除省自然资源厅、市自然资源局行使的矿业权之外的权限内和市自然资源局委托的矿业权出让及审批登记;负责矿业权管理与各类保护地政策衔接;配合县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其他成员单位开展涉及矿产资源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落实地质勘查和矿产资源储量管理政策;管理全县地质工作,监管地质勘查项目;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而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监督执行,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承担地质灾害防治和治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承担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统计和信息发布及压覆矿产资源管理工作,实施矿山储量评审结果备案、动态管理,承担矿产资源安全监测预警体系建设相关工作;监督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和利用,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负责落实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政策,承担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相关工作;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

(六)森林和草原资源管理股

拟订全县退化林生态修复方案并组织实施,监督实施全县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指导全县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及村屯绿化工作,承担县绿化委员会日常工作;拟订森林和草原资源保护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全县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指导编制森林经营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运输;指导草原保护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指导草原承包,依法监督承包合同的签订和履行;监督管理草原开发利用。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治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相关工作。监督管理全县湿地、各类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组织落实湿地、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标准,监督管理湿地、各类自然保护地开发利用,监督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按分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关工作。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指导编制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林业产业和森林生态旅游工作。承担林木种子、草种管理工作,监督管理生物种质资源,组织种质资源普查和良种推广。指导良种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设。监督管理林木种苗、草种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

(七)执法办公室

组织法制宣传教育。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有关工作。负责信访工作,协调处理信访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拟订自然资源和城市综合执法权限外的国土空间规划违法案件查处的规范性文件并指导实施。组织查处全县重大自然资源和城市综合执法权限外的国土空间规划违法案件,协调解决跨区域违法案件查处,指导全县违法案件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全县自然资源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协调自然资源督察相关工作。

 局长:王延滨 副局长:陈玉丰

依安县自然资源局领导简介

齐齐哈尔市自然资源局
齐齐哈尔市自然资源局

咨询电话:0452-2550181

办公地址: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卜奎南大街627号。   邮政编码:1610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1:0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依安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依安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咨询电话:0452-7030699

办公地址:齐齐哈尔市依安县依安镇泰安北大街北段文体艺术中心一楼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夏季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冬季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依安县政务服务中心
依安县政务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452-7030058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依安县 依安县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08:30-11:30 (冬令时 08:30-11:30) 下午:14:00-17:00 (冬令时 13:00-16:30)

依安县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