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国民健康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战略规划、政策以及标准、规章。负责全县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参与全县重大中医药项目的组织实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组织深化全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题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负责组织实施疾病预防控制规划、计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医疗应急处置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负责全县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和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
(四)组织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负责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预警和交流工作。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承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相关工作。
(七)负责制定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全县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完善并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九)指导基层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承担全县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及临床用药等监督管理责任。监督执行各类中医医疗、保健等机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组织开展中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贯彻落实国家、省中医药人才发展规划。监督实施中医医疗、保健等人员的执业资格标准、服务规范。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中医药师承教育、继续教育和相关人才培训。承担保护、整理民间和濒临消亡的中医诊疗技术工作,组织开展对中医古籍的整理研究和中医药文化的继承发展,提出保护中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建议,推动中医药防病治病知识普及。
(十一)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二)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三)认真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责任,贯彻落实新时期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突出政治建设,严格执行党内各项规章制度,抓好党的思想政治教育。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县卫生健康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依安”建设,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落实国家和省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与相关经济社会政策的配套衔接,落实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县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县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县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县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国家药典工作,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及联合处置机制。
4.与县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
负责机关日常管理工作。承担人事管理、财务管理、文电处理、档案归档工作,以及安全生产、统计、信访、纪检、政务公开、固定资产和后勤事务管理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和议定事项的督办工作。
(二)医政监督股
负责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预警和交流工作。
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承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相关工作。
负责制定二级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组织实施二级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承担全县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及临床用药等监督管理责任。监督执行各类中医医疗、保健等机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组织开展中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贯彻落实国家、省中医药人才发展规划。监督实施中医医疗、保健等人员的执业资格标准、服务规范。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中医药师承教育、继续教育和相关人才培训。承担保护、整理民间和濒临消亡的中医诊疗技术工作,组织开展对中医古籍的整理研究和中医药文化的继承发展,提出保护中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建议,推动中医药防病治病知识普及。
(三)基层卫生健康股
组织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指导基层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负责制定一级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组织实施一级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四)疾病预防控制股
负责组织实施疾病预防控制规划、计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医疗应急处置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负责全县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和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
(五)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
负责全县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完善并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局长:尹淑芹、常务副局长:都百军、副局长:李静
咨询电话:0452-7030699
办公地址:齐齐哈尔市依安县依安镇泰安北大街北段文体艺术中心一楼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夏季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冬季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452-7030058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依安县 依安县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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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08:30-11:30 (冬令时 08:30-11:30) 下午:14:00-17:00 (冬令时 13:00-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