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负责监测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职责,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相关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
(二)平衡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规划重点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组织争取和落实项目的建设资金,负责重点项目的前期指导和协调工作。安排中央和省预算内资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按规定权限审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三)承担全县水库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工作。协调全县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全县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按权限实施能源项目和计划的管理,负责全县电力、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石油长输管道保护工作。
(四)推进全县产业机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提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组织拟定第三产业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专项规划。
(五)研究分析国内外市场状况,负责全县重要商品的总量平衡和调控,提出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
(六)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与国民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协调社会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七)协调相关部门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和经济协调发展的规划及政策。协调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重大问题。
(八)负责组织县管商品和收费标准的听证工作,指导县域职责内价格和收费工作,以及对县管商品和服务价格定价成本监审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县农产品、工业品和重要服务项目成本调查。
(九)研究提出全县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粮食安全县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组日常工作。 需把县长两个字去掉
(十)负责全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工作。组织指导全县粮食购销,落实国家政策性粮食购销政策。负责粮食市场、粮食质量安全、原粮卫生的监测预警和信息工作。提出全县粮食储备计划,管理地方粮食储备,负责县级储备粮行政管理。参与提出粮食进出口计划。
(十一)协调推进粮食产业经济发展。负责制定粮食加工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粮食产品市场营销、品牌建设。开展粮食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二)拟订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粮食流通设施国家和省投资项目,统一负责县级粮食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组织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组织实施国家和省粮食流通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执行粮食质量标准。组织实施粮食有关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落实国有粮食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制度。负责粮食流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十三)负责驻县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用粮、救灾粮等政策性用粮的供应管理。
(十四)认真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责任,贯彻落实新时期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突出政治建设,严格执行党内各项规章制度,抓好党的思想政治教育。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和所联系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综合计划股
负责机关日常管理工作。承担人事管理、财务管理、文电处理、档案归档工作,以及安全生产、统计、信访、纪检、政务公开、固定资产和后勤事务管理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和议定事项的督办工作。
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负责提出全县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总量平衡和结构调整的目标和建议。研究提出全县固定资产投资的实施方案。负责政策法规研究,国民经济综合平衡,经济体制改革等专项工作。监测分析全县经济形势,进行县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
(二)项目管理股
拟定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提出国家和省安排重点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负责拟定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的发展规划。负责县内大中型水库库区移民后扶工作。
(三)投资审批股
负责掌握国家产业政策,做好项目谋划、项目规划和项目储备相关工作。负责重大项目库和投资监管平台管理工作。负责县级权限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和审批后项目实施的监管工作。负责县级权限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工作。负责协调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入统工作。
(四)物价管理股
负责组织县管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的听证工作,指导县域职责内价格和收费工作,以及对县管商品的服务价格定价成本的监审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县农产品、工业品和重要服务项目成本调查。
(五)粮食局调控股
负责粮食产销形势分析、粮食总量平衡、市场供应、应急保障、市场监测预分析等宏观调控工作;负责组织和管理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做好救灾粮等政策性用粮供应和管理工作;管理地方粮食储备和应急工作;牵头落实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和市场信息收集发布工作;负责对各类粮食市场主体的政策宣传、信息引导、购销指导等公共服务工作;组织开展粮食产销合像,组织协调粮食运输工作;负责粮食库存的统计工作及日常报表。
(六)粮食局仓储股
拟定全县粮食加工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粮食存储单位的行政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粮食质量和原粮卫生标准,组织实施粮食质量标准和检测制度,对粮食收购、存储、运输等环节的粮食质量和原粮卫生进行监督管理。拟定全县粮食收购、存储、加工的网点布局规划,提出全县粮食仓储、粮食质量安全体系建设、计划,指导粮食企业项目建设、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及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粮食仓储有关技术规范和仓储单位备案管理工作,对粮食仓储企业从事储存活动实施日常监管,组织实施粮食保管专业技术人员确认工作;指导地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干燥、储存工作及粮食质量安全工作,指导农民科学储粮;负责全县收购库点的认定申报工作,对收购过程的空仓验收、收购指导、粮食质量验收全程监管;负责全县粮食企业仓储设施统计、粮食加工业统计及运行分析工作;组织实施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
(七)粮食局财审股
负责指导全县地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经营管理工作; 负责协调粮食收储信贷资金和有关粮食财政、金融、税收政策的落实工作;负责地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财务审计和支出计划的申报审批工作;负责编制地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月、季度财务银表和财务分析;负责粮食监管费和粮食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
(八)粮食局执法监督股
牵头指导粮食安全县长责任制日常考核工作;负责粮食流通企业安全生产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全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组织实施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等综合性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权力事项清单更新整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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