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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县水务局

甘南县水务局

联系电话:0452-5623041

网站地址: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办公地址:甘南县文明大街407号, 邮政编码:162100

办公时间: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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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县水务局职能信息

第一条 根据省委编委《关干部分县(市)独立设置水务机构的通知》(黑编〔2019〕147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甘南县水务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县水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水利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定全县水利战略规划,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战略规划、县级主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全县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
(四)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全县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五)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全县主要江河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六)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县(市)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组织实施权限内水利工程验收有关工作,指导全县水利工程验收工作。
(七)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国家和省、市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八)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协调牧区水利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九)负责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跨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全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管。
(十)开展水利科技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监督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实施。
(十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县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主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二)承担河湖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调度指导、检查考核、落实河湖长确定的事项。承担县河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县水务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县水务局负责水旱灾害防御日常管理,组织编制全县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主要江河湖泊、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和抗御旱灾调度方案、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水情旱情预警工作。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水旱灾害应急处置,组织编制防洪抗旱应急预案,开展防汛抢险演练,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承担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职能。
2.县水务局负责大中型灌排工程的建设管理与改造,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高效节水灌溉工作。
3.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和流域水环境保护职责由县水务局划归齐齐哈尔市甘南生态环境局。
4.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分工。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县水务局配合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组织编制并发布水资源公报。
5.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行政处罚权由县水务局划入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第四条县水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加挂河长制工作股)。负责水务系统党建工作及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信息、安全、档案、保密、信访、史志、政务公开、信息化、新闻宣传等工作。负责行政许可及其他行政审批相关工作。负责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全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全县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承担机关和指导所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财务管理及内部审计、教育培训,指导水利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退休干部工作。
承担全县河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组织编制工作方案、计划和考核目标,组织拟订管理制度,监督工作落实,组织实施考核,协调有关部门处理相关问题和纠纷等工作。组织落实县河长和县级河长会议确定的事项。拟订全县水利行业规划,组织编制水利综合规划、参与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按照规定权限,参与审查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负责监督全县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协调指导监督主要江河库、城市内河和人工水系、滩涂的治理、保护和利用。指导监督江河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以及江河水系连通工作。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组织指导河道采砂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的编制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和有关活动批准制度。组织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划界。
(二)综合业务股。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协调、指导水量分配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江河生态流量水量管理。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承担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有关工作,组织编制并发布水资源公报,负责重要流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工作。负责地下水监测,发布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协调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工作。
组织编制全县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重要江河和重要水利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县本级水旱灾害防御物资的储备与管理。承担水情旱情预警工作。承担洪泛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组织指导监督有关防洪论证工作。开展洪水预报、旱情监测分析、水情旱情预警,开展汛前水利工程检查、排查工程防洪能力,修订完善方案预案,开展防洪调度演练,开展工程联合调度及监管,开展专家库建设,提供抢险技术支撑,开展防灾联合调度系统建设,完成水毁修复任务,开展洪水风险图编制与运用,开展山洪灾害防治。负责权限内的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负责监督防洪水利工程安全运行,指导监督防洪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组织指导编制水库运行调度规程,组织指导、监督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
指导监督全县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组织指导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指导监督江河堤防、病险水库、水闸的除险加固。承担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组织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技术有关工作。组织实施权限内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承担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组织指导、监督中小型水利工程验收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县级水利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工作。组织提出水利投资项目建议,承担水利统计工作,编制县级水务部门预决算并组织实施,做好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工作。
承担全县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水土流失监测,审核权限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
第五条 县水务局行政编制8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股级领导职数:股长(主任)2名。
第六条 县水务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 本规定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19年11月11日起实施。

主要成员:
党组书记、局长:孔祥文

党组书记、副局长:吕鹏
党组成员、副局长:孙雪梅

甘南县水务局领导简介

齐齐哈尔市水务局
齐齐哈尔市水务局

咨询电话:0452-2741305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中华西路47号(市水务局705室)   邮政编码:1610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甘南县政务服务中心
甘南县政务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452-5633005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甘南县 文明大街33号 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夏时令: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冬时令: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甘南县水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