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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财政局

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452)6322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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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政府二号院

办公时间:工作日:8点30至11点30,13点至16点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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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事指南
  • 交通指引

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财政局职能信息

第一条 根据《中共齐齐哈尔市委办公室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齐办文〔2019〕7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财政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牌子。
第三条 区财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区委关于财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针政策。组织实施财政发展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分析预测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经济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二)负责管理区级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区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年度预决算。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组织区级预决算公开。
(三)在授权范围内拟定税收实施细则,完成税收保障平台相关工作。
(四)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执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按规定使用彩票资金。
(五)组织拟订和实施国库管理制度、集中收付制度,负责区级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政府财务报告工作。负责拟订全区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六)执行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区政府债务的管理工作。
(七)负责区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相关工作。组织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
(八)负责办理和监督区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政府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拟订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
(九)负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
(十)根据区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承担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十一)指导推进全区国有企业及事转企单位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经济布局结构优化和战略性调整。
(十二)承担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监督责任,建立完善全区地方国有资本运营质量及所监管企业财务状况监测体系。建立完善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
(十三)负责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和收入分配工作。制定相关制度,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考核和奖惩,制定所监管企业工资管理制度,调控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水平。
(十四)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承担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十五)负责监督国有资产监管制度落实情况,完善出资人监督体系,加强监督协同,组织开展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调查,健全并执行国有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和问责机制。
(十六)负责指导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组建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管理工作。
(十七)负责所监管企业的领导班子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法对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进行选拔任用、考核评价。
(十八)强化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负责所属企业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明确和落实党组织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
(十九)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等工作。负责指导协调所监管企业的信访、维稳、综合治理工作。
(二十)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二)职能转变。
1.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2.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
3.防范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规范政府举债融资机制,严控法定限额内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着力防控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风险。
4. 按照政企分开以及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原则,实现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不得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区场主体。
(十二)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税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非税收入管理职责分工。区财政局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制度,负责非税收入账户、收缴方式、退付退库等管理。区税务局等部门按照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有关规定,做好非税收入征缴、缴费检查、欠费追缴和违法处罚等工作,有关非税收入项目收缴信息与区财政局及时共享。
2.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的有关职责分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管理区直党政机关和具有行政职能的参公单位以及在区政府各办公区办公的其他单位的办公用房,上述单位的其他资产和其他区直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由区财政局负责管理。区直机关办公用房的物业、调剂、维修等日常管理工作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办公用房的产权界定、资产评估、处置等管理职责由区财政局负责。
第四条 区财政局无内设机构。
第五条 区财政局行政编制6名。(不含两委人员编制)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
第六条 区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 本规定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19年3月25日起施行。
内设机构
区财政局无内设机构。
机构领导
区财政局行政编制6名(不含两委人员编制)。
设局长1名:冯熠鸿。
负责:主持财政局全面工作。
分管:预算股、国库支付中心。
设副局长2名,宋杨、张志强。
宋杨分管:办公室、农业农村股、债务股、会计股、经贸股、国际金融、票据中心、社保中心、经建股、采购、绩效评价。
张志强分管:教科文、行政政法、行政审批评审中心、工会、财政监察、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企业股、信息中心、档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协管预算股、国库支付中心。
联系方式

局长办公室:6322732
副局长办公室:6322664
预算股股长办公室:6323241
社保中心主任办公室:6323500
综合股办公室:6322972
农财股股长办公室:6323947
经贸股股长办公室:6323237
核算中心主任办公室:6323150
采购办主任办公室:6323826
国库支付中心主任:6322788

工作日:8点30至11点30,13点至16点半

办公地址: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政府二号院

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财政局领导简介

齐齐哈尔市财政局
齐齐哈尔市财政局

咨询电话:0452-2400500

办公地址: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永安大街113号   邮政编码:161005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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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452-6323500

办公地址: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区府路38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8点30至11点30,13点至16点半,

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咨询电话:0452-6320029

办公地址: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区府路38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8点30至11点30,13点至16点半

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政务服务中心
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政务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452-6320027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 铁南街84号 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