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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梅里斯区水务局

齐齐哈尔市梅里斯区水务局

联系电话:0452-6562680

网站地址: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办公地址:齐齐哈尔市梅里斯区区政府三号办公楼

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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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梅里斯区水务局职能信息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水利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研究拟定全区相应的地方性规定,经批准后监督实施。
(二)编制全区水务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全区境内流域综合规划和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
(三)负责全区水资源管理与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全区水资源的检测和调查评价,加强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区长期供水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征收制度,发布全区水资源公报,宣传有关水法知识,建立健全水法规体系,对全区水资源保护实施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负责在江河新建、改建和扩大排污口的审批。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四)承办区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和保障全区防汛抗旱工作;对江河、湖泊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指导水务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河流行洪区和分洪区等水域、岸线和小利工程管理维护;负责全区江河的综合治理和开发,安排审查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及江河堤防工程的技术与施工管理,推进主要江河河道整治和堤防防洪标准的提高。
(五)负责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拟订全区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有关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核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监督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六)指导农村水利工作,制定全区农村水利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全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乡镇供水、灌区、涝区和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协调牧区水利工作,指导全区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七)组织实施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仲裁部门间和不同行政区划间的水事纠纷;负责全区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务建设市场的监察管理。
(八)依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对全区水利国有固定资产保值,增值进行监督;负责全区水利财务计划预算,决算的财务管理;负责全区水资源费、防洪保安费、河道采砂管理费、占用河道工程养护费及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征收、使用和监管。
(九)负责全区水利勘测设计和技术管理工作。对全区重点水利工程预算进行审查、审批,负责组织施工、技术指导、检查验收工程,并负责属于省、市审批项目申报和验收的前期准备工作。
(十)组织指导全区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全区江河及滩涂的治理和开发;指导全区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区的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十一)负责开展全区水利科技工作,制订全区水利科技规划,拟定全区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全区水利行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工作;组织编制、审查重点或跨区域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前期技术工作文件;承担水利统计工作,组织水利职工专业技术培训及水法宣传工作。
(十二)负责局系第一条 根据《中共齐齐哈尔市委办公室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尔族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齐办文〔2019〕6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尔族区水务局(以下简称区水务局)是区政府的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区水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水利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定区水利战略规划,起草有关法规规章草案,组织编制全区水资源战略规划、区级主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全区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区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
(四)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全区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五)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全区主要江河湖泊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六)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组织实施权限内水利工程验收有关工作,指导全区水利工程验收工作。
(七)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国家和省市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八)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协调牧区水利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
(九)负责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全区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全区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管。
(十)开展水利科技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监督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实施。
(十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区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主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二)承担河湖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调度指导、检查考核、落实河湖长确定的事项。承担区河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三)负责分管领域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
区水务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区水务局负责水旱灾害防御日常管理,组织编制全区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主要江河湖泊、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和抗御旱灾调度方案、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区水情旱情预警工作。区应急管理局负责水旱灾害应急处置,组织编制防洪抗旱应急预案,开展防汛抢险演练,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承担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职能。
区水务局负责大中型灌排工程的建设管理与改造,区农业农村局负责高效节水灌溉工作。
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与审批、流域水环境保护职责由区水务局划归区生态环境局。
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分工。区自然资源局负责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区水务局配合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组织编制并发布水资源公报。
第四条 区水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河湖长制工作股。承担全区河湖长制组织实施的具体工作,组织编制工作方案、计划、组织拟订管理制度、监督工作落实、协调有关部门处理相关问题等工作。组织落实区河湖长和区级河湖长会议确定事项。
第五条 区水务局行政编制。
第六条 区水务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 本规定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19年3月25日起施行。

领导班子
黄兆林 区水务局局长
刘成林 区水务副局长
机构设置情况
区防汛抗旱办公室
嫩江巡查管护站
水政监察大队

齐齐哈尔市梅里斯区水务局领导简介

齐齐哈尔市水务局
齐齐哈尔市水务局

咨询电话:0452-2741305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中华西路47号(市水务局705室)   邮政编码:1610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齐齐哈尔市梅里斯区人民政府
齐齐哈尔市梅里斯区人民政府

咨询电话:0452-6563337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尔族区区府路与育德街交叉口西南方向130米 (0452)12345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尔族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尔族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咨询电话:0452-6562557

办公地址:齐齐哈尔市梅里斯区疾病防控中心5楼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尔族区政务服务中心
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尔族区政务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452-6561297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尔族区 爱民南段6号 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齐齐哈尔市梅里斯区水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