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主要职责
(一)研究制定全县教育系统党的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研究全县教育改革发展稳定、党的建设及其他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
(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订贯彻落实措施及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三)负责制订全县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并组织协调、实施。
(四)负责推进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全县的幼儿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民族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民办教育的管理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改革工作。
(五)负责全县教育科研、教学研究工作。
(六)负责对全县各级各类教育的督导与评估
(七)统筹规划、协调指导教育管理体制和办学体制的改革。
(八)负责全县学校领导干部、教师管理和建设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教师和校长资格认定工作;负责教师培训、奖励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负责校长、教师交流工作;负责校长、教师考核工作。
(九)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全县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收费、学生资助的方针和有关政策;负责统计全县教育经费投入和执行情况;负责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经费及国家、省、市有关教育专项经费管理。
(十)负责拟订全县各类学校网点布局规划,并组织实施调整工作;负责学校基建、校舍、校产及教育用地的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全县中小学勤工俭学工作
(十二)负责教育系统法制建设工作,指导教育系统依法执教和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十三)负责全县教育系统教育信息化规划发展、统筹建设和远程网络教育管理工作;指导中小学开展远程教育教学工作。
(十四)负责所属单位安全稳定工作;协调并指导教育系统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和重大安全事故处理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十五)负责各级各类学校招生考试工作和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工作。
(十六)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语言文字规范化测试及相关工作。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挂中共通河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组牌子)。综合协调机关重要政务和日常事务工作。负责起草教育局年初工作计划,年终工作总结及有关文字材料综合;负责信息综合和宣传工作;负责机关文秘、文字档案、教育信访、保密工作;负责机关及通河县镇内直属单位安全工作;负责职工福利和物品供应工作及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法制宣传,贯彻执行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方针、政策;拟定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规章制度;负责全县中小学的安全稳定工作;组织、协调学校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理;指导教育系统保卫干部安全教育工作;承担全县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全县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综合治理专项整治工作。
(二)财会审计股。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教育经费的预、决算,制定筹措教育经费计划,合理使用和调度资金,负责经费支出的月报、年报表工作;负责经费增长执行情况的监督。协调、管理国家和省、市下拨的各种教育专项经费;指导全县中小学经费的预、决算及财会管理;管理中小学校教育的国有资产;负责教育各类数字的统计;编制全县中小学校建设规划,拟好全县教育基建、维修工程计划,及时鉴定危房,提出危房改造方案;指导教育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审计基本建设资金的使用情况;负责对所属会计单位的财务收入及经济效益的审计监督,并提出处理意见,配合审计部门对本部门进行内审,保证教育事业计划的实施和工作任务的完成。负责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助学金、普通高中学生助学金、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的管理与发放,福利彩票公益金与慈善机构对贫困学生的救助、普通高校生源地贷款工作。
(三)基础教育股(挂通河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牌子)。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及有关教育法规;管理全市基础教育工作,指导检查、推动九年义务教育的实施;制订全市教育发展规划;组织指导基础教育体制、结构及教育教学综合改革;制定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检查指导及总结教育教学工作;贯彻执行基础教育的评估标准;管理中小学校教学及教辅用书;负责中小学学籍注册及管理;负责普通高中办学模式改革工作;负责全县民族教育、特殊教育、幼儿教育和校外教育工作;负责指导全县语言文字工作;负责校车使用许可申请的受理工作;负责全县公办、民办幼儿园注册登记、等级认定及年检工作;负责中小学规范化建设与管理;负责小学、初中、高中招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监督、检查、评估全县中小学德育工作;抓好德育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德育骨干教师评选工作和德育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三好学生”、优秀班主任、转化后进生先进个人等表彰奖励工作。在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配合做好安全教育、民族团结教育、“三防”教育、环保教育、科学素养教育、反毒品和艾滋病教育、质量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负责与德育相关的社会实践活动的组织、协调指导工作。
落实教育督导规章和制度,承担本行政区域的教育督导实施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的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检测等工作,发布教育督导报告。实执行《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学校布局设立教育督导责任区,指派督学对责任区内学校开展教育督导工作。承担通河县人民政府督导委员会日常事务工作。根据教育督导工作需要聘任兼职督学。
(四)成人职业技术教育股。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成人教育、职业教育的法律、法规及方针;负责民办文化教育培训学校审批和管理工作;统筹规划与指导全县中初等职业技术教育工作,制定全县职业学校招生计划,指导职业学校的学校建设、专业调整、教师队伍建设及其学籍管理等工作。
(五)人事监察股。指导全县教育系统人事工作、负责教育局所属单位编制、管理及调配工作;负责招聘教师工作;负责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教师(职工)工作考核及人事、职称、档案管理的保密工作;负责教师(职工)奖惩及劳动工资福利工作;负责干部统计工作;负责老干部工作;负责人事监察、接待人事方面的来信来访工作;负责教师(职工)离退休工作。负责制定全县中小学教师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工作;负责各类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评选、培训工作。负责全县校长、教师交流工作;负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六)体卫艺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体育卫生两个《条例》法律法规及全民健身纲要,规范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和国防教育工作的教育行为;负责拟定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的年度计划、总体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中小学音、体、美课程,落实开课方案,开全课程、开足课时;组织开展学校文化艺术活动和全县性大型师生艺术展演;组织中小学开展经常性体育活动和全县学生体育运动会,推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并做好监测和国家数据库上报工作;搞好中小学音、体、美教师的业务培训;督促学校做好卫生工作,预防学生常见病和传染病。加强学校食堂卫生的监督;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工作,抓好中小学生常见病、传染病、多发病的宣传与预防,搞好学生健康状况的普查工作;开展学校禁毒宣传和艾滋病预防宣传工作;安排省市组织的体育和文化艺术项目的参赛和参演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负责人:徐文秋
咨询电话:0451-57436224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通河县通河县和平大街与岔林河大街交叉口(老客运站)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通河县 大通河大街 通河县政务服务和社会信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