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部门职能
(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目标定位,研究制定“三农”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参与起草农业农村有关地方性政策法规。
(二)统筹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乡村治理和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深化农村经营体制改革,落实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监督农业政策性保险实施。农村承包地纠纷仲裁。
(四)负责绿色食品产业发展并组织实施。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农产品流通和农业产业化发展工作。做好农业产业扶贫开发工作。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构建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强化农业综合执法,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业投入品等方面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业生产资料标准,依法组织、指导开展有关农业生产资料行政许可及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实施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食用菌菌种、农药、农用肥料、植物检疫的许可及监督管理;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
(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业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监督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七)组织开展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负责全县高标准农田的规划和建设实施工作。
(八)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
(九)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指导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
(十)负责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定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
(十一)负责制订全县农村水利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村节水和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指导跨乡、镇水调度、协调等工作。
(十二)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编制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按规定权限申报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信息、档案、安全、保密和联络接待等服务保障工作。负责机关综合协调、督查督办、安全稳定、后勤保障等工作。牵头制定机关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按照规定权限审核农业投资项目,会同有关部门执行农村金融、农业保险政策。承担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人事股。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承担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三)政策法规股。开展农业农村改革发展问题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集体经济组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发展工作,指导农村改革试验区和推进农业农村“放管服”工作。指导监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和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指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适度规模经营工作。监督指导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和违规案件的整改工作。承担农业行政复议、法律政策咨询、有关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农业农村信访工作。组织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普法宣传工作。
(四)市场与信息化股。指导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和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等相关工作,统筹组织农产品营销促销。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算。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开展农业信息服务。负责农业统计工作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负责编制绿色食品产业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绿色食品生产、宣传、销售工作;负责绿色食品标志的认证申报和管理。起草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五)农村社会事业促进股。统筹协调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承担美丽乡村建设相关工作。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
(六)种植业管理股。落实种植业发展政策,制定种植业发展规划。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落实国家良种推广补贴政策。落实耕地保护政策,制定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全县农作物有害生物监测预警。监测分析种植业发展形势,发布农情信息。制定中药材种植发展规划,落实政策,指导标准化生产,加强监督管理。做好发展节水农业和防减灾相关工作。监督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监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承担农业产业扶贫开发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负责人:乔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