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部署全县公安工作,组织实施、指导并监督检查。
(二)掌握、分析、研究影响全县稳定的情况和社会治安情况,为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研究提出对策。
(三)负责全县公安侦察工作,组织查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协调查处夸地区重大案件。
(四)负责对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的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县的治安巡察和防范控制,打击各种暴力恐怖活动,处置治安灾害事故和危害社会治安的突发事件。
(六)依法对出入境人员进行政审,办理出入境手续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受理涉外案件,打击取缔非法邪教活动。
(七)负责消防监督,组织实施消防工作。
(八)负责对机动车辆和驾驶员进行管理,依法指导、监督、管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负责交通事故的查处。
(九)负责监督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建筑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建设和治安防范工作。
(十)负责全县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
(十一)负责监所管理工作,指导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的管理建设工作。
(十二)组织实施和综合指导公安政治工作、组织人事管理、教育训练、对内外宣传工作。
(十三)制定全县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分析队伍情况,组织领导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查,查处公安队伍违纪案件。
(十四)负责全局纪检监察、警务督察和审计工作。
(十五)负责公安装备、机关后勤保障、控告申诉、文秘和档案管理工作。
(十六)承担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权利和义务,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公安局设3个内设机构:
(一)政工监督室
负责全县公安机关政治思想和队伍建设、综合考评、干部管理、机构编制、警衔管理、教育训练、工资福利、立功创模等工作;负责(协助)做好公安宣传、公会、离退休干部、党务、共青团、妇女等工作;负责实施对全县公安机关及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和现场督察;负责民警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
(二)法制室
负责全县公安机关法制建设及治安处罚等行政案件和刑事案件审核把关;负责全县公安机关国家赔偿案件的理赔及行政案件的听证工作;办理属于县公安局承办的复议案件和诉讼案件;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的执法培训及执法质量考评;为全县公安机关各部门提供法律援助、法规咨询;负责审核本局有关规定、决定等规范性文件。
(三)警务保障室
负责县局的财务、基建、国有资产管理和审计、接待、后勤等保障工作,负责组织分配、监督管理被装、车辆、通信科技强警工作、办公自动化工作和其他警务器材的发放使用,以及局机关的保卫、内务卫生,车辆管理及综合协调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督办的有关事宜。
三、其他事项
下属单位及派出机构23个,编制286名。
四、单位领导
李树涛 副县长、党组书记、机关党委书记、局长、警务督察长 。
咨询电话:(0451)56002198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依兰县通河街619号 依兰县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