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综合办公室。(行政)
(二)党建办公室。(行政)
(三)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事业)
(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事业)
(五)乡村振兴发展服务中心。(事业)
(六)综合文化站。(事业)
(七)综合执法队。(事业)
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和命令。执行本级党代会、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发布本级政府决定和命令。负责农村党组织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二)研究决定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区域发展、组织公共服务、实施综合管理、指导基层自治、维护安全稳定、动员社会参与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团结并组织党员、干部和群众,推动各项事业改革发展。
(三)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党员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党员的管理、发展工作,逐步改善党员队伍结构,提高党员素质。指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
(四)统筹做好采集企业信息、促进项目发展、服务辖区内企业、优化投资环境、人才服务、创业创新服务等工作。积极维护经济秩序,营造公正、公平的发展环境。
(五)负责本辖区内经济社会发展和乡村建设等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组织农村基础设施、农田水利建设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
(六)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加快发展电商、旅游等新兴产业,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农民增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
(七)负责抓好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加强综合信息指挥室人员和网格员队伍建设,规范综合信息指挥室运行,做好网格事件流转、交办、处置,开展分析研判。负责区级职能部门在辖区内派驻机构的日常管理和考核。
(八)负责抓好辖区内环境保护、乡村管理、人口管理、民生保障、安全生产、人民武装、民族宗教等区域性、综合性工作。负责管理辖区内的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九)承担辖区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应急管理、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等有关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协助气象主管机构开展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十)负责辖区内精神文明建设,组织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组织开展社会公德教育、爱国卫生运动、环境卫生整治,美化城乡环境。
(十一)负责辖区内基层组织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推进村民委员会自治。深化村务、财务公开制度,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十二)加强乡级财政管理,编报和执行财政预算。做好经济社会统计和村级财务内审监督工作。建立健全减轻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机制。
(十三)负责制定完善乡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建立清单动态调整、公示机制,推进乡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增强政府公信力。
(十四)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