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党工委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落实执行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团结、组织党员和群众,保证党和政府各项任务在本辖区内顺利完成;
2、讨论决定本街道城市管理、社会服务、经济发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3、领导街道办事处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群众自治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充分行使职权,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
4、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本街道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
6、负责街道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7、完成区委和上组党组织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办事处主要职责
1、指导居民委员会工作及人民调解工作;
2、组织单位和居民开展村屯建设,发展乡村文化、社会教育、村屯卫生、村屯体育等事业;
3、负责自管街路和居民庭院的市容、环境卫生、绿化及市政设施建设,组织单位和居民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冬季道路清冰雪,落实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绿化、包环境)责任制;
4、协助环保部门监督和管理居民区环境污染的治理工作;
5、组织和监督对私建滥建,擅自设摊、堆物、占道,以及破坏市政公共设施行为的查处工作;
6、积极支持辖区经济工作,为辖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7、组织开展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科普活动;
8、维护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和归侨、侨着、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
9、组织开展拥军优属、国防教育和兵役工作;
10、组织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三类以下单位安全防火工作;
11、组织防汛救灾、社会救助,完成有关社会保障工作;
12、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协助公安部门做好外来流动人口管理工作;
13、参与新建居民住区配套公共设施(包括居民委员会用房)以及其他配套项目的验收工作,对规划要求建设未达标准的,有权提请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予以纠正;
14、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事项;
15、办理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党工委书记、人大工委主任:韩伟,主持街道党工委和人大全面工作。
党工委副书记、街道办事处主任:刘雪松,主持街道办事处全面工作。
党工委副书记、政法委员:张春荣,分管党群、政法、常务、人大、政协、保密、工会、共青团、妇联、老干部、统战、民族宗教、营商环境等工作。协调派出所、司法所、信用社。负责本战线的安全信访稳定和干部监督管理工作。
纪工委书记:陈伟,分管纪检监察、信访、民政、残联、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失地保险等工作。负责本战线的安全信访稳定和干部监督管理工作。
街道副主任:张艳丽,分管农业农村工作、农业统计、河长制、防汛、秸秆综合利用、林业及森林防火、旅游、文化、教育、卫生、计生、疫情防控等工作。协调电业所、邮政支局、卫生院、中心校。负责本战线的安全信访稳定和干部监督管理工作。
武装部长兼街道副主任:冯国庆,分管武装、民兵、预备役、退役军人、乡村振兴、安全应急、工业、招商引资、工业统计、固定资产投资、食品安全、土地城建等工作。协调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本战线的安全信访稳定和干部监督管理工作。
党工委委员、一级主任科员:李强,分管交通、环保等工作。负责本战线的安全信访稳定和干部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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