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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第一条根据《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香坊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哈厅字〔2019〕7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哈尔滨市香坊区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城市管理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加挂哈尔滨市香坊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牌子。
第三条区城市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区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智慧城管、城市照明、冰雪景观的发展战略及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区管城市道路养护、维修工作,组织制定区管城市道路维修管理规范、操作规程并指导监督执行;组织制定区管城市道路年度养护维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区管城市道路占用和挖掘管理。组织或参与区管城市道路突发事件的应急抢险工作。
(三)负责全区城市容貌管理。组织制定城乡容貌专项规划。负责户外广告设置及其相关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监督执行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和技术规范。
(四)负责全区环境卫生管理。负责制定环境卫生专项规划、会同相关部门制定环境卫生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监督实施清扫保洁作业规范和环境卫生标准;负责公厕清洁和管护的指导、监督工作。负责环卫作业人员安全保障的组织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环卫作业安全规范。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所负责的区域内清除冰雪工作,拟订清除冰雪工作实施方案和灾害性降雪应急预案。
(五)负责城区内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餐厨废弃物管理。负责制定全区城市生活垃圾治理规划,统筹安排全区城市生活垃圾的收集、处置设施。组织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具体办法。负责制定全区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置应急预案,建立全区城市生活垃圾应急处理系统并组织实施。负责辖区内建筑垃圾的管理工作,制定建筑垃圾处置计划。负责餐厨废弃物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城区生活垃圾公用事业特许经营,依法对特许经营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六)负责城市景观照明管理工作。按照上级部门工作工求组织实施景观照明设施建设,指导监督景观照明设施维护单位进行维护。
(七)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运行。负责组织实施城市管理部件和事件处置。
(八)负责冰雪景观制作及管理工作。
(九)负责区管市政设施运行管理;负责道路设施,市容环卫设施等市政设施管护工作,保障市政设施安全高效运行。负责指导、监督、协调公共设施所属权和管护单位(部门)对设施容貌日常管理与维护。
(十)负责动员、组织社会力量参与城市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及政府授权的区级行政执法权。组织、协调城市管理方面的全区性重大执法活动和专项执法任务。
(十二)承担区城市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综合督办科、纪检监察科)。协助局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机关政务运行和各项管理制度的起草并组织实施;负责以部门名义下发文件的审核、制发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务工作;负责秘书事务、文书档案、公共关系、史志、政务公开、提案和议案办复、信访、保密、保卫工作;负责办公自动化工作;负责机关公共事务和行政后勤管理工作。负责全局的组织工作;负责党委文稿的起草、综合及档案管理;负责检查基层党组织对工作计划、党委决议的执行情况;负责基层组织建设,负责全局党员和积极分子的管理、教育、考核及组织发展工作;党员党费收缴及组织关系转接,负责基层科级干部的考核、考评,承办党务干部的调配、交流及安置工作;负责全局的统战工作。负责全局精神文明建设的规划和组织、指导、协调;负责精神文明单位的建设、申报工作;负责全局的宣传工作。负责指导全局系统的工会、共青团、妇联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指导基层工会贯彻执行《工会法》,加强民主管理,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组织职工提出对工作有力的合理化建设。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工资、机构编制、考核、奖惩、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人技术等级考评及管理工作;负责工伤病检人员的初审上报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负责编制局系统财务预、决算;负责局系统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局各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审计和监督工作;负责会计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编制全局固定资产维护、管理、改造年度计划;负责全局固定资产规划论证、监督管理和调配工作;负责全局固定资产的技术资料的收集、立卷、归档。根据国家和省市区有关法律安全规章及消防条例的要求,负责局系统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全局系统安全技术培训工作;负责局系统生产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各行业管理部门工作完成情况的督办及区政府工作报告涉及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的综合上报工作;负责无积尘示范街区环境卫生、容貌秩序、市政道路、园林绿化、灯饰景观和城市公用设施的综合整治及管理、督办工作;负责处理解决区长公开电话办及政府网“百姓谈”等居民群众反映的城市环境问题,承担全区居民庭院外挂缆线综合整治工作;负责组织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完成城市管理人员执法证件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全局爱国卫生运动开展和落实工作;负责完成区城管办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负责局业务工作重大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并完成其他临时性工作。负责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监察;负责检查处理所属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违纪案件;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监察、纪检工作;负责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并完成其他临时性工作。
(二)市政管理科。负责全区市政道路工程项目(即:道路改造、大中修及道路碎修碎补工程)的计划制定、管理和工程预、决算的审核、竣工验收;负责对全区市政道路附属检查井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同市井盖办对接对全区市政道路无主、废弃、弃管检查井认定;负责指导协调市政道路工程处的施工生产工作;负责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并完成其他临时性工作。负责对全区占道市场摊区进行认定;负责对经市批准保留的占道市场摊区实施检查、协调、指导、考评;依据市、区政府相关规定,对开办单位管理人员进行统一培训;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对开办单位进行专项检查和业务指导;负责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并完成其他临时性工作。
(三)环境卫生管理科(市容景观科)。负责宣传贯彻执行有关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编制全区环境卫生中、远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指导全区街路及厕所的清扫保洁;负责组织、指导全区垃圾清运、厕所清掏工作;负责对全区环境卫生工作进行指导、检查、考评;负责组织实施清冰雪工作;负责环卫设施的设置、拆迁、更换、审核及建管交接工作,并负责规划、设置全区环卫设施工作,参与有关环境卫生业务及设施的建管交接工作;协调全区有关部门及驻区企事业单位做好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环境卫生突击日的组织指导工作;负责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并完成其他临时性工作。负责农村政务通道、旅游通道、镇级重要交通道路及“村村通”道路的环境卫生管理、考评、监督、指导;负责阿什河流域沟河水面及河堤环境卫生的管理、考评、监督、指导;负责农村生活垃圾的拉运统筹、协调、指导;负责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并完成其他临时性工作。负责编制全区城市市容发展控详规划,并组织落实市容管理工作任务;负责对全区城市容貌工作的指导、监督、考评;负责对临街建筑物和构筑物等立面设施的油饰、粉刷、修缮进行监督、指导工作;负责乱堆乱放、乱扯乱挂、乱贴乱画、擅自店外经营、作业、展示商品等影响容貌的行为进行检查、督办工作;负责督办管理所和执法科室对垂落的无主线缆、建筑垃圾、责任单位的认定和督办工作;负责局牌匾设计室的管理工作,义务为商家业户设计牌匾服务工作;负责对城市居民个人(含流动人口、离退休职工等)、机关事业单位(含中直省属在哈单位、外地驻哈部队)和非纳税单位城镇垃圾处理费的征收工作;负责市容相关业务平台案件的督办下派和回复、回访及相关协调工作及完成其他临时性工作。负责街路、广场、重要景观灯饰工程建设及管理;负责冰景制作及管理;负责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并完成其他临时性工作。
(四)审批科。负责全区户外牌匾、实物造型(彩虹门)、充气模型、空中漂浮物(升空气球)设置行政许可的审批工作;负责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审批工作;负责临时占用和挖掘城市道路的审批,对路政管理业务进行监督和指导;负责道路挖掘修复任务的安排和检查验收工作;负责协调管线单位对道路塌陷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抢险的挖掘审批工作;负责协调全局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外网配套工作;负责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并完成其他临时性工作。
领导班子:
党组书记、局长:姜远鲁
主持局党组、行政全面工作,主管办公室、人事劳资科、计划财务科、市政管理科、审批科、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市政市容服务中心、香坊市政道路工程处、动力市政道路工程处。
副局长:赵伟
主管市容管理科、安技信访科(含维稳)、设施景观科、市场管理科、审批窗口(市容)、垃圾处理中心。协管办公室、人事劳资科、计划财务科。
副局长:刘勇
主管环境卫生管理科、村镇科、垃圾分类办、城乡环境卫生管理监督办公室、综合督办科、第一环境卫生清洁中心、第二环境卫生清洁中心、第一境卫生运输中心、第二环境卫生运输中心、阿什河流域沟河环境卫生管护中心。
三级调研员:张春晓
主管宣教中心、香坊区数字城管保障中心。
三级调研员:李红艳
主管政工科、纪检科、工会、共青团、妇联、统战工作。
咨询电话:0451-51895670
办公地址: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联草街9号 香坊区政务大厅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451-87280100 民生热钱:58622345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三合路229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