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以及相关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并贯彻实施。参与城市基础设施等重大发展战略研究。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统计及信息分析。
2.负责全区住房保障管理及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区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组织实施住房分配货币化工作,配合市住建局做好保障性住房分配和租赁补贴发放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保障性住房资格复审和年度审核复审工作。
3.承担全区城市房屋征收管理职责。组织执行全区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年度计划。负责全区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参与对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违规行为的查处工作。
4.负责全区物业、供热管理工作。依据地方性物业、供热管理法规、规章和政策,指导协调乡镇(街道)物业、供热管理工作。对辖区内物业、供热服务企业协调管理。负责落实本辖区物业、供热保障对象补贴政策。负责以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审批。负责辖区内老旧住宅维修改造工作的统筹协调。负责统筹推进城乡建筑节能减排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负责推进居民住宅分散供热锅炉的拆炉并网、供热质量、供热服务等工作。负责监督落实供热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
5.承担全区城市建设综合协调职责。综合协调自然资源和规划、城市道路、公共交通、桥梁、供水、排水、供热、燃气、环境保护等市政公用重点工程建设。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综合性问题和重大事项的协调。
6.承担城乡建设管理职责。负责协调小城镇和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及人居环境、生态环境改善工作。
7.负责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区政府投资和招商引资的建筑施工项目)。
8.负责辖区内依法交付使用的危险房屋管理。负责监督指导责任人对危险房屋的维修治理,应急处理工作。负责农村危险房屋改造。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9.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及人民防空安全生产工作。
10.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负责牵头组织对城市黑臭水体的综合整治工作。
11.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2.有关职责分工。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分工。建设领域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方面的职责分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处理非建设领域发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问题,同时继续负责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总协调、检查、督办及数据综合统计等工作。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统筹管理和综合协调建设领域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具体范围:辖区内除中直、省属建筑企业及外埠进哈一级资质以上的建筑企业外的建筑企业)。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3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领导班子:
党委书记、局长范海滨88953666
副局长 李 欢 88981838
副局长殷丽萍 88981838
三级调研员于 歌 88981828
四级调研员 刘世新 87812808
咨询电话:0451-88368182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南康街54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451-88948195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道外区北十四道街102-8号江南明珠办公区五楼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哈尔滨市道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管理科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区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组织实施住房分配货币化工作;配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做好保障性住房分配和租赁补贴发放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保障性住房资格复审和年度审核复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