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 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有关教育工作方面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统筹编制教育发展规划工作。负责编制并组织 实施全区教育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统筹规划并组织实施全区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等方面的改革工作。
(三)负责各类学校网点布局统筹规划工作。拟订权限内 学校网点布局规划,并组织实施调整工作;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发布工作。
(四)负责教育宏观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幼儿教育、义务 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民族教育、 校外教育、成人教育、社区教育宏观指导与监督管理工作;统 筹规划、协调和管理全区民办教育,规范办学秩序。负责推进 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指导、监督全区的教 育工作。负责全区民办幼儿园和民办非学历机构的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区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中等及中 等以下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工作。负责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六)负责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工作。参与拟定全区教育 经费筹措、使用、管理政策和规定。负责统计全区教育经费投 入和执行情况。负责指导全区各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和预决算工 作,承担统筹管理全区教育捐资工作。负责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勤工俭学、后勤管理和教育技术装备工作。
(七)负责指导、监督全区教育系统的思想政治和精神文 明建设、行风建设以及德育、体育、卫生与健康、艺术、国防等教育工作。
(八)负责全区教师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负责全区中小学校长培训、聘任、 资格认定工作,参与制定全区教育系统人事管理工作的有关政 策,负责教师培训、奖励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负责教育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九)负责全区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招生考试组织实 施管理工作和学籍学历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招生计划。
(十)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区教育科研和教研工作。负责指导教育理论研究、群众性教育学术团体工作。
(十一)负责教育信息化推进工作。负责编制全区教育系 统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并组织推进,指导中小学开展信息技术与各学科教学深度融合工作。
(十二)负责教育系统法制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教育系统 依法治教、依法执教、依法治校和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十三)负责教育系统外事工作。组织协调与国外以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教育交流。
(十四)负责规范管理全区语言文字工作。负责贯彻落实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推广普通话和社会规范用字管 理,负责语言文字规范化测试和语言文字信息处理与应用研究工作。
(十五)负责教育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所属单位 的安全稳定工作。负责协调并指导教育系统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和重大安全事故处理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有关食品安全工作的职责分工。 教育部门应加强对学校、托幼机构集体食堂标准化建设的督 导,并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专项督导评估指标,督促学校、托 幼机构集体食堂落实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积极 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学校、托幼机构集体食堂发生的食物中 : 毒事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学校、托幼机构集体食堂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
领导班子:
局长、党组书记 张慧莉 87573533
副局长 刘云鹏 87573527
副局长 张嘉滨 87573597
咨询电话:0451-86224288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 13:3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451)82705744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宣化街261号, 邮编:150001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8:00—11:30,13:30—17:00(工作日)
哈尔滨市南岗区教育局办公室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协助 局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机关党务、 政务运行和各项管理制度的起草并组织实施;负责以教育局、 教育局党委名义下发文件的审核、制发和资料综合工作;负责 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务工作;负责秘书事务、文书档案、印信 保管使用;负责教育信息、史志、年鉴、大事纪工作;负责提 案、信访、保密、机关安保工作;负责办公自动化工作;负责 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