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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清县春阳镇人民政府

汪清县春阳镇人民政府(网上办事大厅)

联系电话:0433-8432202

网站地址: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办公地址:汪清县春阳镇 邮政编码:133205

办公时间:(秋冬季)8:30-12:00,13:00-16:30,(春夏季)8:30-12:00,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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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清县春阳镇人民政府职能信息

 一、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在上级政府和镇党委的领导下,以发展农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中心,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目标,并负责组织实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负责对全镇产业结构的调整;负责培养和发展全镇市场体系;负责全镇农村社会保障和社会事务工作,促进各项事业的发展;负责全镇基层政权和基层组织建设。 

    二、内设机构职能   

    (一)综合办公室   

1、在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检查、督促、了解党的方针政策及重要工作计划的贯彻实施情况,负责重大问题归档报告,认真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达,并具体执行上级的指示、决定和协调相关部门的工作。 

2、做好宣传、信息工作;负责文书档案、报刊信函收发和文印等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做好机要事务处理和保密工作,坚决杜绝泄密事件的发生; 

3、做好各种行政介绍信、证明信和其他函件、党政印章等的管理和使用工作。及时完成乡镇党政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安排节假日值班工作; 

    (二)党建办公室 

    1、负责安排镇党委会议和镇党委、政府召集的其它会议,做好会前准备、会议记录和会后督察落实工作;根据镇党委、政府意见组织起草党委、政府工作计划、报告、决定、总结等文件或材料;负责安排各类办公会议和干部职工大会,做好会议记录,并协助分管领导督察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执行 

    2、做好干部职工的政治学习、宣传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 

统一管理文件的制发,组织制订各项规章制度,发布行政事务通知、通告;  

    3、做好办公室内部建设工作;协助乡镇党委做好离退休人员和群团组织的工作; 

    (三)便民服务中心  

    1、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  

    2、协助镇人民政府制定农业、林业、水利、民政、劳动、计划生育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和指导农村集体、个人开展经营活动。 

    3、配合农业、林业、水利、民政、劳动、计划生育部门和乡人民政府做好工作。 

    4、配合农业、林业、水利、民政、劳动、计划生育部门开展调查,准确掌握辖区各种情况。 

    5、推广农业、林、水利科学技术,开展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社会化服务,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6、有关部门处理各种违法案件。 

    7、完成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 

    (四)信访接待中心 

    1、热情接待群众来访,详细登记,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与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及时作出处理。 

    2、搞好预约接访的信息传递、组织工作,并负责落实。 

    3、处理信访事项,应当注意保密,不得将检举、揭发、控告材料及相关情况透露给有关人员。 

    4、接访人员与信访人员或者信访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5、属于本级处理的信访事项实行首问负责制,不得推诿。对可能造成一定影响的重大、紧急和疑难信访事项,应当立即向乡领导请示报告。 

    6、对上级或有关部门交办的信访事件要积极查办,按时汇报。 

    7、对来访群众要做好法制教育,对信访事项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答复。 

    (五)经营管理中心  

    1、对本中心工作人员、村级报账员实施管理,经常开展理论政策和财会知识培训,定期进行业务考核。 

    2、协助村编制年度财务收支预决算方案。 

    3、接受村委托,办理收入、支出业务,管好货币资金、有价证券等集体资产。 

    4、准确及时地登记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5、督促村报账员按时公开财务。 

    6、妥善保管村会计档案,做到不丢不损。 

    7、依照有关规定接受群众查询,实事求是地做好解释和答复工作。 

    8、配合有关部门处理涉及农村财务的信访案件。 

    9、做好主管部门安排的相关工作。 

    (六)团委工作 

    在镇乡党委、政府和上级团委的领导下,全面加强共青团的组织、思想和制度建设。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共青团工作的方针、政策及上级党团组织的有关文件和决定。积极发挥党的助手作用,经常向党组织请示和汇报工作,及时向党团组织反映团员青年的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加强团的组织建设,依托“党建带团建”,做好“推优入党”工作。加强对团员和青年的教育和管理,依法维护团员和青年的合法权益,严肃团的纪律。组织团员青年积极开展青年志愿者行动,参与社会实践、帮困助学、希望工程等活动。广泛开展有益于团员青年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负责团员青年的思想、理论教育,组织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团的有关知识,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积极践行科学发展观。负责团内年度统计和团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积极完成乡党委、政府和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七)镇妇联 

    宣传、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府、教育、引导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女性。组织妇女参加“双学双比”、“五好文明家庭”和拥军优属等活动,实施“女性素质工程”、“巾帼科技致富工程”和“家庭文明工程”,提高妇女的科技文化素质,帮助妇女增收致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反映妇女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在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中发挥妇联作用,推进男女平等等基本国策的落实。宣传、普及有关妇女儿童的法律法规知识,抵制封建迷信和陈规陋习,配合有关部门打击拐卖妇女儿童、嫖娼、卖淫、赌博、吸毒等社会丑恶行为,推进依法治乡。普及科普知识、环保知识、妇幼卫生保健知识,宣传优生、优育、优教,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协助党组织做好培养,推荐女入党积极分子入党和女干部选拔使用工作。因地制宜建立妇女儿童活动阵地,创办经济实体基地,为广大妇女提供市场信息和农业技术服务。建立和完善学习培训、代表联系户、检查考核、评比表彰等工作制度。 

    (八)镇计生办 

    认真宣传,落实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法规、条例依法管理辖区内包括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负责各村委会人口计划编制、统计、上报,组织各村委会计生专干的人口理论、计生业务培训。定期召开计生例会。做好计生信访工作组织计生协会开展活动;依法检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和事负责办理各村委会独生子女领证、审核、报批和保健费的管理和发放工作,负责管理和办理各村委会符合生育二孩指标的审核报批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各村建立健全统计资料档案,抓好计划生育报刊征订工作;做好计划生育部门与各村的协调工作。完成县计卫局和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镇司法所 

    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承担本镇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本乡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本镇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协助基层组织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完成司法局和镇政府综合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十)镇劳动保障所 

    学习,宣传、贯彻党和政府关于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多渠道,多形式组织开展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的咨询、服务。负责本乡失业人员申请办理《居民失业证》,《再就业优惠证》的登记和审核发放工作,开展失业人员求职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工作。管理就业服务组织,落实失业人员的优惠扶持政策;开展培训申请、职业鉴定申报、社会保险接续等服务工作;做好就业管理信息系统、社会保险信息管理系统相的关资料的电脑录入、汇总工作;按时,准确填报各类统计报表,做好辖区各项劳动保障工作的统计、上报工作;其它劳动保障管理服务事项。 

    (十一)镇民政办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在民政、优抚、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处理本乡社会事务日常工作;组织指导各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负责本乡各村村民社会救助对象的调查、申报和救助资金的发放,做好扶贫济困和救灾工作;做好拥军优属工作,组织实施社会优待和为优抚对象解“三难”工作;发动辖区单位、个人开展双拥活动;负责民政优抚,困难人员的中报和管理工作;认真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和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各项事宜。 

    (十二)镇财政所 

    对各项财务工作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总结,不断完善财务工作制度;积极宣传、贯彻财政制度和纪律,本着“管:而合理”、“算而有用”的原则,按照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分清资金渠道,合理使用资金,负责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十三)镇水利站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统一管理全乡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组织拟定全乡和跨乡水资源长期供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组织、指导、监督全乡节约用水工作。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拟定全镇水资源保护规划;监测地下水水量、水质。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取土许可制度,依法查处在河道、灌区及其他水利工程设施管理、保护范围内从事可能危及工程安全的活动。编制全乡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组织水利科学技术推广。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河道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承担全乡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全乡防汛抗旱工作;对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承办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四)镇林业站 

    林业站是林业主管部门指导和组织农村集体、个人发展林业生产的基层事业单位,行使行政管理职能。在镇政府领导下,宣传与贯彻执行《森林法》和林业方针、政策,了解与反映群众在发展林业生产中的要求和问题。协助镇政府制定林业长远规划和中度计划,指导和组织农村集体、个人开展各项林业生产经营活动。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的安排,配合林业调查设计单位开展林业资源调查工作,负责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掌握本站辖区内的森林资源消长变化情况。 

    (十五)镇畜牧站 

    承办宣传国家畜牧兽医法律法规的活动;负责畜牧生产新技术推广、品种改良、种草养畜工作;负责畜牧生产统计工作;负责辖区内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的免疫质量、疫病监测,负责消毒工作的技术指导,负责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技术指导,规模化养殖场动物防疫监控,负责疫情报告工作;负责宣传国家畜牧兽医法律法规;负责辖区内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市场检疫工作。 

    (十六)镇残联 

    承办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搞好综含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指导各村强协开展工作。贯彻执行有关烈震人事症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承担开展殊疾入康复致育、就业、职业培训等活动.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调查、掌残疾人的状况和需求,建档立卡。 

    (十七)镇农业站 

    参与制订农业技术推广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农业技术的专业培训;负责提供农业技术信息服务;对确定推广的农业技术进行试验示范;指导下级农业推广机构、群众性科技组织和农民技术员的农业技术推广活动。 

    (十八)镇农机站 

    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关于农业机械化方针、政策,维护农机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规划指导全乡农机管理服务体系的建设工作,并做好农机服务组织及站力经济实体的经营管理和指导工作;组织签订农机作业合同并监督实施;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先进适用的农机化技术和新机具;机务技术管理,建立健全技术档案;做好农机维护和修理工作;实施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根据需要,应承担的其他工作。 

    三、其他信息 

    负责人:金银天 

汪清县春阳镇人民政府领导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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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州在全面推进“只跑一次”改革进程中,以问题为导向,针对个别部门事项清单梳理不规范不细致,抱着权力不想放或放不彻底,授权不充分存在“前店后厂”现象,信息共享不及时、与业务协同不衔接,工作制度执行不力等方面的问题,除采取相应措施加以解决外,特别出台《延边州政务公开实施办法》,为“只跑一次”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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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433-8833798

办公地址:汪清县长荣街道江北街东1217号    邮政编码:13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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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秋冬季)8:30-12:00,13:00-16:30 (春夏季)8:30-12:00,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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