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安图县自然资源局主要职责: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国家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研究拟订相关规章制度、制定相关政策。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国家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承担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拟订全县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负责全县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调查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档案。负责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签订工作。负责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费核算及系统推送工作。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全县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指导落实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促进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
七、负责实施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组织实施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及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组织指导实施重大项目。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执行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九、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县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县级地质勘查项目。配合实施国家和省州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一、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报批。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落实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二、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全县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十三、根据县委、县政府授权,对乡镇落实上级部门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指导乡镇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十四、承担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开展监管执法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安图县自然资源局内设机构:综合科(法规科)、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和确权登记科(安图县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办公室)、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所有者权益科、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科、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和耕地保护科、地质矿产管理科、行政审批办公室、直属机关党委。
负责人:李芳海
咨询电话:0433-5891100
办公地址: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安图县明月镇九龙街道龙安路9号安图县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8:3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中午不休息)
咨询电话:0433-5890021
办公地址:吉林省延边州安图县龙安路42号 邮政编码: 1336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8:30-12:00 13:00-16:30(秋冬季);8:30-12:30 13:30-17:00(春夏季)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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