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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吉办发〔2008〕36号)和省编办《关于印发<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市(州)、县(市、区)局机关机构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吉编办[2009]51号),设立图们市统计局,为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统计局的直属机构。
一、职能调整
(一)取消己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增加能源、服务业、民营统计方面的职责。
(三)强化对各乡镇、各部门统计工作的领导和综合协调职责,强化对统计调查项目和统计数据发布管理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方针、政策以及法律、法规,制定全市统计规划及统计调查计划;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组织领导全市统计工作,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
(二)根据国家统一的基本统计制度,建立健全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贯彻执行全省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和统计标准;汇编提供全市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三)组织实施重大省情省力普查计划;统一组织协调全市社会经济统计调查;汇总、整理全市基本统计资料;对国民经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预警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四)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五)建立、完善和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全市统计数据库体系。
(六)负责全市统计系统的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和财务经费、审计监督及资产设施管理。
(七)领导局属事业单位。
(八)承办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统计局和图们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图们市统计局设2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
负责局机关日常政务、行政事务、财务经费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监测预警全市国民经济运行并进行综合分析;统一整理、核定、管理、使用全市综合性统计资料;负责全市内生产总值、资金流量、资产负债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投入产出调查;负责组织全市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重大的统计违法案件;承办统计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统计人员从业资格认定工作。负责统计工作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负责局机关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组织全市统计人员从业资格、继续教育培训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二)社会经济统计科。
负责组织实施全市规模以上工业、能源、交通运输业、邮电通信业、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招商引资、农业(包括林、牧、渔业等)、服务业、批发零售贸易业、住宿餐饮业、商品市场运行状况、社会科技、人口与劳动就业等统计调查工作;负责妇女儿童发展纲要执行情况的统计监测;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建立、完善、管理相关的统计数据库;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对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进行统计分析和统计咨询。
机关党支部。负责机关党群工作。
负责人:金龙德
咨询电话:0433-3668600
办公地址: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图们市新华街道口岸大街2527号图们市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冬季,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夏季,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433-3660018
办公地址:吉林省延边州图们市友谊街30号 邮政编码:13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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