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所承担的工作职责,设置 11 个内设机构:办公室(3 人)、法制科(2 人)、财务科(2 人)、督查科(2 人)、指挥中心(4 人)、市容管理科(3 人)、信息宣传科(档案室)(4 人)、向上城管所(7 人)、新华城管所(7 人)、月宫城管所(7 人)、郊区城管所(7 人)。内设机构具体职责如下:
(一)办公室
负责全局性文稿起草、审核和把关,机关文电处理和印章管理、机关会务、机要保密工作;负责本单位党务、脱贫攻坚、招商引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应急、安全生产、计划生育、共青团、节能减排工作;负责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工作; 负责接待工作和后勤管理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组织人事、人员招录工作;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干部职工年度考核及评优评先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法制科
负责监督检查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的执行情况;负责依法治市相关工作;负责行政合同合法性审查;负责规范性文件 合法性审查及备案、清理工作;负责法规、规章草案意见的征求反馈;负责行政执法案件的立案登记、移交、结案审查和统计汇总工作;负责本级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行政处罚听证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负责落实执法责任制、错案追究制、评议考核 制、管理公示制等行政执法监督制度;负责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和办理工作;负责受理群众的检举、控告、申诉和信访工作;协调 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工作;负责进驻市政务服务中 心城管窗口的管理工作;拟定行政许可事项各项制度、流程及管 理规范;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财务科
负责制定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管理专项经费的计划、使用、管理及监督;负责各项非税收入的统一管理;负责单位财务审计工作;负责保管会计凭证、账本、报表等会计档案资料;负责本单位采购的计划、申报和组织实施等工作;负 责固定资产登记、溢损、转移、报废处置的帐务管理;负责城市 管理设备和执法队伍装备的计划、配置、保养、更新工作;负责 干部职工社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缴纳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督查科
负责监督、检查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和执行情况,并根据督查情况提出处理建议,制定下发情况通报;负责日常绩效考核工作;负责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工作;负责未办、漏 办有关审批手续及缓办未履行手续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确定各 辖区划界工作;负责督促、检查、指导投诉受理工作;负责纠察 违反队容风纪规定和执法规范的行为;负责查处越权执法、粗暴 执法、滥用职权等行为;负责执法队伍行风、政风建设,协助有关部门(机构)查处城管执法队伍违法违纪案件;负责工会组织建设和工会会员管理工作;负责职工困难救济补助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指挥中心
负责综合执法和城市管理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拟定网格化管理方案和精细化管理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数字 化城市管理系统的规划、建设、管理与维护工作;负责拟定数字
化监督指挥中心运行规则;负责实施对城市管理工作全方位、全时段的即时监控;负责“12319”投诉热线的日常管理和指令派遣工作;负责城市管理问题采集分类、处理和报送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市容管理科
负责拟定市容管理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城镇容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市道路摊点设置导则并指导实施;负责对临街墙面及公用设施上乱贴广告的监管、处罚工作;负责对场外市场的管理工作;负责对在非指定地点非指定时间占道经营商贩的监督、处罚工作;负责“门前三包”工作的 统筹管理;协助各所办理有关市容事项的审批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信息宣传科(档案室)
负责制定城市管理宣传教育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外宣传、协调及新闻发布的组织工作;负责市长信箱、网络投诉以及上级领导交办事项的承办、转办和督查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活动;负责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负责信息编纂、收集、上报工作;负责网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档案室的规范化建设;负责做好档案资料的收集、接收、登记、整理、分类、鉴定、保管、统计、安全保护、保密等工作;负责档案的查阅、借阅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向上城管所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行政措施;负责在本辖区行使由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城乡规划、城市市政工程设施、城市公用事业、城市园林绿化、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管理、交通管理、市场监管方面的行政处罚权,并实施与上述范围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负责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工作;负责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工作;负责设置牌匾(含:商幌、画廊、标语牌、指示牌等)的审批工作;负责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工作(占用城市道路审批);负责建成区内渣土车运输的监管、处罚工作;负责开展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城管执法保障工作; 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机制,及时应对、处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领域重大突发性事件;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新华城管所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行政措施;负责在本辖区行使由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城乡规划、城市市政工程设施、城市公用事业、城市园林绿化、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管理、交通管理、市场监管方面的行政处罚权,并实施与上述范围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负责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工作;负责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工作;负责设置牌匾(含:商幌、画廊、标语牌、指示牌等)的审批工作;负责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工作(占用城市道路审批);负责建成区内渣土车运输的监管、处罚工作;负责开展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城管执法保障工作; 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机制,及时应对、处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领域重大突发性事件;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月宫城管所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行政措施;负责在本辖区行使由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城乡规划、城市市政工程设施、城市公用事业、城市园林绿化、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管理、交通管理、市场监管方面的行政处罚权,并实施与上述范围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负责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工作;负责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工作;负责设置牌匾(含:商幌、画廊、标语牌、指示牌等)的审批工作;负责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工作(占用城市道路审批);负责建成区内渣土车运输的监管、处罚工作;负责开展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城管执法保障工作; 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机制,及时应对、处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领域重大突发性事件;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郊区城管所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行政措施;负责在本辖区行使由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城乡规划、城市市政工程设施、城市公用事业、城市园林绿化、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管理、交通管理、水务管理、 市场监管方面的行政处罚权,并实施与上述范围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负责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工作;负责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工作;负责设置牌匾(含: 商幌、画廊、标语牌、指示牌等)的审批工作;负责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工作(占用城市道路审批);负责城乡结合部及郊区范围内各类垃圾随意倾倒、渣土车运输的监管、处罚工作;负责开展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城管执法保障工作;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机制,及时应对、处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领域重大突发性事件;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金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