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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们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简介
(一)主要职责
1、民族事务工作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及州委、州政府关于民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贯彻实施,开展民族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
(2)协调民族关系,办理有关保障少数民族群众各项权利的事宜。
(3)参与制定本地区开展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及各项少数民族的特殊政策和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本地区的兴边富民和扶贫工作。
(4)参与研究制定发展少数民族教育、文化、科技、卫生、体育事业的方针、政策和规划。
(5)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及其表彰活动。
(6)组织协调对全市民族问题的综合研究,了解民族情况,掌握其动态和发展趁势并对民族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
(7)会同组织、人事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及使用工作。
(8)落实民族贸易、民族特需商品政策,申报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职责。
(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2、宗教事务工作
(1)维护和保障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协调处理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的关系。
(2)合理安排宗教活动场所,并对各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依法管理。
(3)调查研究宗教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为市委和市政府对宗教问题的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4)进行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和宗教政策、宗教法规的教育工作,检查宗教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
(5)指导爱国宗教团体的工作,支持和帮助爱国宗教团体发挥应有的作用。
(6)广泛联系宗教界人士,对他们进行争取团结和教育工作,并帮助宗教团体培养、教育年青的宗教教职人员。
(7)推动宗教团体积极开展“自养”活动,支持和帮助宗教界兴办各种生产、服务和社会公益事业。
(8)参与管理宗教方面的涉外活动,会同有关部门搞好宗教的反渗透工作。
3、朝鲜语文工作和翻译工作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语言文字政策和法律法规对语言文字方面的有关规定,检查监督《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朝鲜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的实施情况。
(2)根据有关法律条款、政策,制定朝鲜语文工作的具体措施和实施规划。
(3)监督、检查朝鲜语言文字的学习、使用和翻译工作。
(4)负责全市的朝鲜语文的规范化及普及工作。
(5)协调朝鲜语文的研究工作,组织学术交流。
(6)组织朝鲜语文专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7)对全市各镇、街道、企事业单位的翻译工作进行义务指导和义务培训。
(8)统一负责管理涉外朝汉翻译。
(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内设机构
1、综合科(宗教科、政策法规科)。草拟综合性文件、报告、工作总结和其他综合性文字材料;拟订综合性的规章制度;协调科室之间的工作,传达、督促局领导批示及交办的事项。贯彻落实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审拟办理需由政府行政机关处理的宗教团体各项事务;参与管理宗教方面的涉外活动;会同有关部门搞好宗教反渗透工作,打击、制止非法和违法宗教活动。执行本部门的行政执法工作。
2、民族科(兴边富民办公室)。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维护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组织推进兴边富民行动;发展民族经济;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体育事业;落实民族贸易、民族特需商品政策,申报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职责。负责兴边富民相关项目的会议组织、实地调研、督促等工作。
3、朝鲜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推行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办理民族宗教事务局行政审批内容;办理民族成分变更等行政审批内容;贯彻落实《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朝鲜语文工作条例》;负责全市重大会议,活动材料的翻译;负责公章、牌匾、户外广告翻译。
4、机关党支部。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务工作和人事管理。
负责人:张立民
咨询电话:0433-3668601
办公地址:吉林省延边州图们市口岸大街2527号 邮政编码:1331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冬季,节假日除外);上午 8:30-12:00,下午13:30-17:00(夏季,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433-3668600
办公地址: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图们市新华街道口岸大街2527号图们市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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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冬季,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夏季,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433-3660018
办公地址:吉林省延边州图们市友谊街30号 邮政编码:1331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秋冬季)8:00-11:30,13:00-16:30,(春夏季)8:30-12:00,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