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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们市应急管理局机关简介
(一)主要职责
一是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本市各单位、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是贯彻落实国家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针政策,组织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代政府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决议(草案)等。参与制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
三是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是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是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市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是统一协调指挥全市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是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协调省、州、管理市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指导各镇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是负责消防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是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指导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是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上级划拨和市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是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本级政府有关部门、各镇(街)及各类园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是依法监督检查市辖工贸行业、非煤矿山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是依法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参与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是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物资储备管理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五是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六是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本级政府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建材、轻工、机械、纺织及煤矿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
十七是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是综合科(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安全、保密、信访等工作。督查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的筹备组织、日常政务等工作。负责拟定机关的各项工作规则和制度。负责机关后勤服务和机关车辆管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史志编辑及撰写工作。负责全局月度、年度工作计划和中长期规划工作。协助开展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上级党组织和局党组的各项决议,指导、督促各支部抓好落实。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负责机关党的建设、政行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以及软环境建设。承担局党组的决定、决议和各项工作部署。负责组织实施机关党的建设总体规划。负责党员干部考核、教育、培养和管理工作。负责党组会议、组织召开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议和党课教育会。负责落实机关年度理论学习计划,安排党员参加各类培训。负责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负责机关工会、共青团等群团、妇联等工作。统筹协调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负责部门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和内部审计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财务、经费、国有资产管理和审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局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调配、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负责选人用人等工作。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重要文件和重要报告的起草工作。承担机关文秘、文电、政务信息等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新闻宣传、新闻发布、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开展公众知识普及等工作。承担信息、政务公开和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负责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年度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规划。指导全市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负责培训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培训机构的安全培训工作。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培训执法工作,依法查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全市安监系统监管干部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绩效考评工作。组织制订应急装备的购入计划、日常维护及物资装备的管理工作。组织制订应急抢险救援、救灾装备规划、计划、配备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指导各部门加强应急抢险救援、救灾装备建设,组织开展应急抢险救援、救灾装备使用培训,负责市应急抢险救援、救灾装备管理工作。负责起草市政府安全生产相关文件和报告,研究提出全市安全生产重要政策和措施的建议。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和考核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专家协调工作,负责总务、对外联络、接待等行政工作。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承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召开的会议。负责制定全市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并组织检查、考核和奖励工作。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备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负责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应急管理统计上报分析工作,负责协调推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等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相关统计制度,依法组织安全生产统计工作专项检查。负责安全生产基础建设项目的组织、申报及初审工作。负责有关行政审批和其他集中的政务服务事项受理、许可证发放和行政审批相关制度改革等工作,指导应急管理系统行政审批和其他受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有关工作。执行本部门的行政执法工作。
二是安全监管科(煤矿监管科)。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生产经营单位违法行为。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督促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指导市辖危险化学品登记,负责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依规承担危险化学品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安全条件审查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负责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的组织、申报及初审工作。监督检查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监督检查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评审备案工作。负责监督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备案及治理情况。参与相关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落实工作。负责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长输油气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依法监督相关行业企业贯彻落实行业安全生产规程、标准情况,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资格管理工作。监督检查相关行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治理情况。负责工矿商贸行业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行业检查领域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依法承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项目的组织、申报及初审工作。参与工矿商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落实工作。对煤矿安全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指导煤矿安全监管工作,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煤矿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标准情况;负责组织并监督煤矿开展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对煤矿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监督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参与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按照批准的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对煤矿安全进行监督检查,监督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设备设施安全教育培训、持证上岗等情况。负责监管领域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工作。负责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基础建设项目的组织、申报及初审工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和指导工作;组织、指导、协调煤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组织编制煤矿安全生产规划;指导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科技进步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安全培训,组织指导煤矿安全生产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是政策法规科。组织起草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有关地方法规(草案)、规定及标准,编制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相关经济政策建议,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承担重大政策研究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执法监督综合性工作,组织开展普法工作。负责局机关年度执法计划编制并督促检查。负责行政执法质量考评工作。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工作。负责提(议)案办理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答复工作。负责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执法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指导镇(街道)、各类园区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检查(执法)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执法综合性工作。负责受理安全生产举报案件的调查处理;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统计工作。
四是应急管理科。负责全市应急体系建设。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信息流转、应急救援调度指挥及综合协调等工作,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衔接驻图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传达和督促落实关于突发事件和紧急重大情况的批示指示。指导市政府和应急委员会成员单位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举报接报工作(12350)。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建设维护信息传输渠道,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拟订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全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和备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承担市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指导全市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全市高危行业企业救护队建设和管理工作。统一协调指挥全市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承担全市抗灾救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组织、协调救灾减灾及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负责中央划拨和省救灾款物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上级划拨和州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负责组织灾情核查和统计上报。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拟定全市综合防灾减灾制度规定并组织实施。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和火灾扑救工作,指导森林和草原火情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各类火灾综合风险评估工作。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江河水库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协调台风防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防汛抗旱法律、法规和各种方针、政策,上级防汛抗旱部门的决定、指令。组织全市防汛抗旱检查,指导全市防汛抗旱的各项准备工作,督促各级防汛抗旱责任制的落实。负责全市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建设,编制和修订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市抗旱预案、市防汛通讯应急预案。承担地震相关工作的贯彻落实;负责地震监测设施的管理,组织指导各部门开展地震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联系航空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重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
五是政治处。组织开展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政行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以及软环境建设。指导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承担人事、财务监管工作。政治处日常工作由党政办公室协助开展。协调审批办相关业务工作,抓好全市安全生产监管干部业务培训工作,监督指导相关科室执法检查工作。
负责人:周钦军
咨询电话:0433-3668601
办公地址:吉林省延边州图们市口岸大街2527号 邮政编码:1331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冬季,节假日除外);上午 8:30-12:00,下午13:30-17:00(夏季,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433-3668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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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冬季,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夏季,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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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秋冬季)8:00-11:30,13:00-16:30,(春夏季)8:30-12:00,13:30-17:00
图们市应急救援中心(一)主要职责一是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信息流转、应急救援调度指挥等工作。二是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全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衔接协调和备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三是承担全市抗灾救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