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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简介
(一)主要职责
一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落实相关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是拟定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是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定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定就业援助制度,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组织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是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社会成员的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按规定做好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监督管理以及社会保障执行情况监督工作。
五是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各类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是负责拟定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支付标准、诊疗项目、用药及服务设施范围、定点医疗机构与定点药店费用结算审核等管理办法和意见,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就医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和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定医疗制度改革相关政策。
七是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建立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定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待遇标准;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政策;拟定企业、职工工资收入的宏观调控政策,完善最低工资制度和工资支付保障机制。
八是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定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专业技术人员评价和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激励工作,负责引智项目人才管理和受聘我市的外国专家管理。
九是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落实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是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规定和劳动关系协调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一是受理人事和劳动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人事和劳动保障方面的重大信访事件或突发事件。
十二是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三是承担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开展监管执法工作等职责。
十三是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是社会保险科(行政审批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承担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管理及行政审批工作。负责拟订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基本养老保险相关政策和管理办法;组织落实企业职工离退休政策;建立健全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备案制度;拟订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监督实施;指导监督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负责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失业人员退休、退职、病退审核和困难企业军转干部提前退休审核工作。贯彻落实农村社会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及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农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贯彻落实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农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贯彻落实失业保险相关政策和管理办法;完善失业预警制度,拟订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政策;拟订并监督实施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指导监督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拟订全市工伤保险的实施意见、改革方案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及市属及以上企业职工工伤认定工作;负责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因病或非因工劳动能力鉴定工作;负责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指导监督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勘查、论证等相关工作;负责有关行政许可证及相关证书的发放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使用管理;负责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负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本部门承担的其他行政审批事项。局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职责。执行本部门的行政执法工作。
二是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承担事业单位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工资福利工作。负责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录用制度,统一管理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录用工作,并承担上级管理部门交办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录用工作任务;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并指导监督实施;拟订市属事业单位年度公开招聘人员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事业单位招聘国(境)外、州外人员(不含专家)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直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勤岗位设置管理。负责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负责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选拔推荐;完善和吸引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留学人员来我市工作的相关政策;完善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标准;负责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负责全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考试报名工作;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管理;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报考工作。负责申报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等各类人才项目。贯彻执行国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方面的有关政策规定;拟订全市事业单位工资增长规划和调控政策;拟订全市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管理办法,管理市直事业单位工资总额;拟订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福利政策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制度;负责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有关政策法规的研究和指导工作;协调指导全市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三是办公室(社保监督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局办公室、规划财务和社会保障监督职责。负责局机关政务、事务的组织落实与督办;负责文稿、文电、机要、保密、会务、后勤保障、安全保卫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局机关绩效评估考核管理工作和对外宣传工作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开展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的综合研究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人事监察等工作。承担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起草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和落实;承担监督检查相关政策法规执行及依法行政情况;承办相应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处罚听证工作。参与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预决算;汇总编制本局管理的各项资金(经费)预决算;承担局机关财务管理工作;承担局所属单位内部财务审计工作,指导监督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局属国有资产,承担有关信息规划和统计管理工作。负责落实各项就业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政策;拟订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办法,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网络,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建立并管理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系统,受理没诉举报,组织查处重大案件。
三是就业与职业技能开发科。承担就业促进和职业技能开发工作。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政策和规划;按照省州要求,拟订全市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贯彻执行劳动者平等就业、劳动力流动政策和措施,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贯彻执行专项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承担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国际交流合作工作。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工作;开展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服务;开展人力资源市场宣传推广和信息公开工作。负责我市"三支一扶"岗位申报及"三支一扶"毕业生计划落实工作。指导和监督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职业技能培训有关政策,拟订全市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规划、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地方标准、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表彰、奖励和职业技能竞赛的办法、政策和措施;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拟订社会力量举办职业培训机构的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指导技工学校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教材建设规划和评估认定制度。
四是劳动关系和监察仲裁科(信访办公室)。承担劳动关系、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和信访职责。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劳动关系政策;拟订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负责指导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全市地方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调控政策和办法,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监督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和工资支付规定;指导劳动标准制定工作;监督执行国家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以及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参与市级企业劳动模范评定工作。组织实施劳动监察,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案件,开展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开展工作,协调跨区域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处理突发性事件;承担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劳动监察技术装备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人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定人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的实施规范,指导监督全市人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指导开展全市人事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指导开展全市人事劳动争议预防工作;依法组织处理有关人事劳动争议及相关协调工作。拟定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规章制度和政策,监督、检查、指导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负责受理、组织、协调、交办、转送、督办人民群众提出的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信访事项。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群工作。
负责人:朴基哲
咨询电话:0433-2879018
办公地址:吉林省延吉市建工街500号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邮政编码:1330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8:30—11:30,13:30—17:00(春夏季)8:30—11:30,13:00—16:30(秋冬季)
咨询电话:0433-3668601
办公地址:吉林省延边州图们市口岸大街2527号 邮政编码:1331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冬季,节假日除外);上午 8:30-12:00,下午13:30-17:00(夏季,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433-3668600
办公地址: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图们市新华街道口岸大街2527号图们市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冬季,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夏季,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433-3660018
办公地址:吉林省延边州图们市友谊街30号 邮政编码:1331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秋冬季)8:00-11:30,13:00-16:30,(春夏季)8:30-12:00,13:30-17:00
图们市就业服务局(一)主要职责一是负责宣传及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市促进就业的各项方针、政策及措施。二是负责拟定并组织落实全市城镇就业岗位开发、新增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等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拟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规划,组织推动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承办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方面的监督举报及信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