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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图们市水利局机关简介
(一)主要职责是: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市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水利规范性文件草案,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战略规划、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江河、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并依法征收水资源规费。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3.贯彻执行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负责提出全市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4.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发布水资源公报。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组织节约用水政策的贯彻落实,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贯彻执行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江河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江河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江河水系连通工作。
7.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监督工程安全运行,组织工程验收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地方配套工程建设。
8.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实施。
9.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实施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与管理、小水电改造、水电农村电气化及小水电代燃料工作。按规定权限审批农村水利项目的设计,组织农村水利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10.指导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水利工程移民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实施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
11.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全市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12.开展水利科技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贯彻执行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配合上级水利部门办理国际河流有关涉外事务。
13.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贯彻落实相关防护标准。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及涉河建设项目洪水影响类评价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14.承担水利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组织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开展执法工作。
15.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河长制的方针和决策部署,负责调度和督导全市推行河长制工作情
16.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7.职能转变。市水利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江河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二)市水利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1.综合科(规划计划科、财务审计科)。负责组织协调机关各科室的工作,督办会议、领导批示,局长办公会、局务会和全局重要性会议,审核或阻止起草全局性文件,负责文秘、档案归档管理、承办政务信息、保密保卫、文书管理、后勤服务、公务接待;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调配、来信来访工作、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职工教育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协助局领导制定各项财务计划和实施细则、水利工程基本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基建工程资金、经费资金的现金管理、财务报表、编制单位的行政经费开支计划。
2.政策法规科(运行管理与监督科、水库移民科)。负责行政审批、研究起草有关单行条例草案。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检查、监督、落实水库移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相关规范性文件,负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和移民遗留问题处理工作、做好后期扶持资金管理工作以及全市水库移民工作的管理、协调、指导和推进。
3.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科(水土保持与科技科、农村水利水电科)。拟定全市水利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编制重大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组织编制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组织指导有关防洪论证、全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工作;组织实施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节水灌溉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全市水能资源开发利用与水电产业建设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实施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研究制定水土保持中、长期规划和水土保持工程项目建设措施,组织水土流失监测和综合防治,依法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
4.江河管理科(水旱灾害防御与水文科、水资源科)。统一管理全市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市水利发展战略和水资源开发利用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战略规划、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并依法征收水资源规费;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组织完成河道整治规划、组织实施河道请与疏浚工作,负责河道采砂管理、组织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贯彻落实相关防护标准,承担水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主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及涉河建设项目洪水影响类评价工作;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负责组织、督导和推行全市河长制工作情况。
机关党支部。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市水利局机关行政编制 11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5名(含机关党支部专职副书记1名)。
咨询电话:0433-3668601
办公地址:吉林省延边州图们市口岸大街2527号 邮政编码:1331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冬季,节假日除外);上午 8:30-12:00,下午13:30-17:00(夏季,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433-3668600
办公地址: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图们市新华街道口岸大街2527号图们市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冬季,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夏季,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433-3660018
办公地址:吉林省延边州图们市友谊街30号 邮政编码:1331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秋冬季)8:00-11:30,13:00-16:30,(春夏季)8:30-12:00,13:30-17:00
图们市水政水资源管理中心(一)主要职责 1.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水水利法规工作;负责配合和协助公安和司法部门查处水事治安和刑事案件。2.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的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