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机构简介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等;负责起草城市管理相关规章,制定市政基础设施运行、市容环卫等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城市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掌握、分析城市管理情况,研究提出对策建议。
(二)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指挥调度城市综合管理工作。对全市城市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指导全市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工作。
(三)负责市容和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竣工后使用的环卫设施;监督管理城市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置等行为。
(四)承担物业行政管理工作。制定物业管理相关政策和措施;指导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对物业管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和调解物业管理纠纷;建立健全物业服务规范与质量考核体系、信用管理体系;建立健全物业管理电子信息平台;对物业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交存、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物业管理相关培训;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物业管理方面的其他监督管理职责。
(五)负责城区内市政公用设施竣工后运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公用设施的占用、移除、挖掘、改建等方面的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占用城市道路设置的场外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负责城区内违反园林绿化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区内游园、广场里违反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
(七)负责市区内未经批准私自圈占市政资源设立收费停车场所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市区内企业或个人开办的收费停车场备案管理工作。
(八)行使对市、镇规划区域内国有土地上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内容进行建设及未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验线擅自开工建设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九)行使对未经批准拆改住宅结构,改变沿城市道路的房屋外立面,下挖地下室等违法、违章行为的监督管理。
(十)承担城市清运冰雪指挥部办公室职责。组织实施并制定城市清除冰雪的范围、标准、时限及清除冰雪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
(十一)承担城市管理委员会监督指挥中心工作。对城市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的工作进行协调、指挥、监督和考核。
(十二)负责本单位职责范围内所产生的信访接待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政务工作;负责全局党的建设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工会工作、共青团工作、妇女工作;负责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对外联络、接待工作;负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公文处理工作;负责文件起草、文字综合等工作;负责局文印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安全保卫、消防、组织公益劳动、办公设备采购、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车辆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局机关及局属企事业单位人事、劳动工资和机构编制管理、劳动保障工作;负责局机关公务员、工勤人员、局属企事业单位干部考核、培训工作。
(二)财务审计科。负责全局财务管理。监督和指导局属事业单位的会计预算、核算、审计、资金使用、国有资产帐务管理工作。(三)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本单位行政许可事项审批和业务咨询服务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全局行政处罚案件的受理工作,做好行政处罚案件程序的立案登记、呈报审批、结案归档、数据统计和建立完善行政处罚案件电脑数据库的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程序办理分流呈报审批工作;负责对行政处罚案件扣押物品的登记、保管、销毁、拍卖等工作。负责配合价格监督检查部门对全市物业管理收费标准和收费项目进行审核、报批工作;组织开展物业管理相关培训;参与新老住宅区开发整治方案的规划论证及住宅区竣工后的综合验收工作;指导监督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
(四)综合管理科。负责编制城市市容管理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监督管理、评比工作;负责对未经批准拆改房屋结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对环境卫生设施、户外广告、牌匾等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门前四包责任制”及影响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城市清运冰雪指挥部办公室具体工作职责;负责对机动车带泥上路、乱倒建筑垃圾等违法、违章行为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对未经批准的场外市场、流动商贩的违法、违章经营行为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城市垃圾场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城区主次街路道路挖掘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道路、路牌、景观亮化等设施的管理与维护工作;负责对占用、挖掘、损坏城市道路、桥梁、排水设施、防洪堤坝等方面违法、违章行为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全市雨污排水设施的清掏、疏通及维修维护;负责对损坏市政设施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城区内未经批准擅自占用绿地、砍伐树木、迁移古树名木,损坏城市绿化设施、树木花草等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区内游园、广场里违反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
(五)督查科。负责城市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的协调、指挥、监督、考评工作;负责督查党组工作部署的执行情况;负责指挥调度执法大队、局属事业单位工作,负责全局性执法活动的组织协调、指挥和监督;负责在本单位职责范围内对违反城乡规划、环境保护、大气污染方面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对系统内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抽查和现场督查;负责信访接待工作;负责督查举报案件转办和业务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负责综合治理和维稳工作。
(六)政策法规科。负责监督指导执法大队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法律文书、规章制度、行政审批项目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组织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负责行政执法证件资质审查;负责规范行政处罚执法程序;负责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受理、组织协调和应诉工作;组织承办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工作;负责全局宣传工作、精神文明工作。
负责人:金升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