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市财政局职能信息
一、主要职责
延吉市财政局是延吉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财政工作的综合部门,主要工作职责是:
1、贯彻实施国家的财政法律、法规;履行财政预算内外资金的筹集、分配、管理职能;
2、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参与制定各项经济政策; 编制年度市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
3、管理全市会计工作;
4、 管理财政社会保障支出,监督执行社会保障资金财务制度;
5、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及政府外债管理;
6、办理和监督财政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
7、负责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职责;
8、贯彻执行企业财务原则;
9、负责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职责;
10、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等。
二、内设机构
市财政局设10个内设机构,即:行政办公室、预算科、国库科、行政政法科、教科文科、农业财务科(粮食贸易科)、综合计划科(税政法制科、行政审批办、会计科)、社会保障科、债务金融科(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科)、经济建设科(企业科)、国有资产管理科(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另设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单位负责人:朴铁军
延吉市财政局领导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