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民政事业发展法律法规草案、政策、规划,制定部门规章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2.承担全市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3.拟订全市社会救助工作和相关配套政策、标准,健全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监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指导社会救助工作。负责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救急难”工作、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等工作;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4.起草全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拟定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拟订全市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负责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
6.贯彻执行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7.贯彻执行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8.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9.组织实施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10.贯彻执行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2.贯彻执行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负责全市民政事业资金的管理使用;负责民政事业资金审计和监督;负责民政统计工作。
14.拟定全市民生工作总体规划及全市年度惠民实事,负责综合汇总全市民生工作情况并提出措施建议,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民生有关事项。
15.承担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开展监管执法工作。加强行业治理,整治行业乱象。
二、内设机构
1.综合办公室(民生工作办公室、计财科)。主要职责是:承担局党组的有关决议、决定,做好宣传、保密、综治、信访维稳、思想政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软环境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及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负责起草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和规章,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统筹规划全市民生工作,负责汇总安排全市民生工作项目,拟订全市年度民生行动计划和任务分解书;组织、协调、指导各有关部门推进民生计划任务的具体落实,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拟订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和监督财政拨付的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方针、政策,负责制定民政计财工作规章制度。承担民政统计管理和机关及所属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与内部审计工作。加强行业治理,整治行业乱象。
2.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执法监督局、行政审批办公室)。主要职责是:拟订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负责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制定机关行政审批和公共管理服务事项办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3.基层政权和区划地名科。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的政策规定,并指导实施;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进村(居)民自治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开展创建村民自治模范镇和模范居委会工作;指导镇、村政务公开工作;指导社区服务管理工作,推动社区建设;指导实施镇民政干部、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干部和社区组织干部培训工作;研究制定全市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和行政区域界线管理的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镇、街道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申报工作;承担全市地名命名、更名工作;监督检查标准地名的使用;组织全市地名标志的设置与管理;调查、收集、整理地名资料,组织市地名图、录、典、志的编撰工作;管理地名档案,开展地名信息咨询服务;承担市地名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市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参与省、市边界争议的调查,负责市际边界争议的调查和处理;收集、整理和管理行政区域界线档案;负责社会工作的政策宣传工作;负责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调查研究,提出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会同有关方面拟订社会工作发展、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工作计划和地方性政策法规;协调、指导社会工作者和社会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
4.社会事务和社会福利科(社会救助科、安全生产科)。主要职责是: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指导婚姻登记、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协调省际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事务,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推进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拟订全市社会救助工作和相关配套政策、标准,健全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工作的监管,并指导社会救助事业中心工作。拟订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制度,指导、监督民政系统各机构开展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5.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6.延吉市社会救助事业中心。主要职责是:制定全市社会救助相关政策及保障标准,监督管理镇(街道)依法依规开展社会救助工作。同时根据各单位委托,按需进行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工作。
7.延吉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主要职责是:办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补发婚姻登记证、婚姻登记档案查询及收养登记。
8.延吉市救助管理站。主要职责是:负责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临时救助、救治、管理、教育、安置和省内、跨省护送返乡工作。2015年3月,经批准,在延吉市救助管理站加挂牌子,成立延吉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负责全市城乡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救助帮扶、心理健康疏导、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等相关职能。
9.延吉市慈善总会。由市内外热心慈善事业的团体组织和社会各界人士自愿参加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组织,已取得慈善组织认定证书,并已申领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
10.延吉市社会福利院(光荣院)。主要职责是:“三无”供养、优抚疗养及社会养老服务。
11.延吉市殡葬管理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推进殡葬改革,殡葬政策法规宣传,殡葬执法检查,遗体火化,骨灰保管,殡葬礼仪服务等多项工作职能。
延吉市民政局负责人:李萍
咨询电话:0433-12345,0433-2210383
办公地址:延吉市丛柳街与光华路交叉口东50米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433-8199009
办公地址:延吉市河南街759号 邮政编码:13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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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433-2355026
办公地址:延吉市爱丹路30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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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冬:周一至周五(8:30-11:30,13:00-16:30),夏: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