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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及市委、市政府和州公安局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规章,结合我市实际,部署公安工作,并完成公安工作任务。
(二)研究改革开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调查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为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研究提出对策,侦查危害国内安全的犯罪案件。
(三)组织指挥全市公安侦查工作,分析研究全市经济犯罪、刑事犯罪情况,并提出对策;侦查、协调处置重大经济犯罪和各种刑事犯罪案件。
(四)组织指挥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组织、协调、领导处置治安灾害事故和群体性治安事件以及查处重大治安案件。
(五)负责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六)负责维护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
(七)负责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侦查各种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的违法犯罪案件。
(八)负责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建设工作。
(九)负责公安法制工作。
(十)负责依法管理出入境工作和边防治安工作。
(十一)组织实施对党和国家领导人来我市视察以及来访的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二)组织实施全市公安科学技术工作;组织开展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行动技术建设工作。
(十三)负责公安民警培训、公安教育及公安宣传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公安干部队伍。
(十四)制定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分析队伍状况;负责全市公安机关警务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干部的监督;查处全市公安民警重大违纪案件。
(十五)依法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局长分工
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文京春:主持公安局全面工作。
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冷冰峰:协助局长分主持日常工作;抓指挥调度工作;办公综合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党务工作;队伍建设考核工作。分管情指中心、办公室、政治工作室、行政审批办公室、网络安全保卫大队。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常务副局长玄基寿:协助局长协助局长负责刑事犯罪打击工作;涉毒违法犯罪打击工作;生态环境犯罪打击工作;分管刑事犯罪侦查大队、禁毒大队、便衣侦查大队、图像侦查大队、生态环境犯罪侦查大队。联系北山派出所。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群:协助局长负责政治安全保卫工作;外事管理工作;经济犯罪打击工作。分管政治安全保卫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崔红星:协助局长负责交通管理工作;人口管理工作;消防监督管理工作;警务保障工作。分管交警大队、户政大队、警务保障室;联系公园派出所
党委委员、副局长赵海刚:协助局长负责治安管理、安保、维稳、警卫、安全生产和处置突发事件(包括防汛防灾应急)工作。分管治安管理大队、巡逻警察大队、维稳大队。联系进学派出所、机场派出所、城建派出所。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主任朴征宇:协助局长负责政治工作;法制工作;信访工作;巡察工作;警务督察工作;主持政治工作室工作。分管法制大队、巡察工作联络室、信访科、警务督察大队,联系小营派出所。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指挥长苏胜军: 协助局长负责监管工作;涉林犯罪打击工作;内保工作。分管看守所、拘留所、森林警察大 队、内保大队。联系建工派出所。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刑事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金成一: 协助常务副局长抓刑事犯罪打击工作,主持刑事犯罪侦查大队工作。联系 新兴派出所、朝阳川派出所、三道湾派出所、高新技术开发区派出所。
三、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能,延吉市公安局主要包括以下内设机构:
(一)警务保障室。
负责全局的财务工作;负责全局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评估、审核,办理各类工程审批手续;负责全局办公用品、电脑耗材等物品的购置、发放工作;负责局机关公务车辆的维修、维护保养、燃油采购、保险及事故理赔工作;负责办理车辆号牌、检验、更新、报废及转落籍工作;负责局办公楼的环境卫生管理及绿化、美化、亮化工作;负责局办公楼的物业维修、维护与日常管理;负责民警食堂及宿舍的管理工作。
(二)法制大队。
负责执法制度建设;案件审核;执法监督;执法服务指导;法律学习培训宣传。
(三)情报指挥中心。
掌握全市公安工作情况,综合协调全市公安机关办公工作;综合协调局属各部门业务;掌握全市社会治安情况,突发事件、重大事件等信息;协助局领导指挥、处置各类重大突发事件;规范、指导全市公安机关报警服务系统等工作。
(四)警务督察大队
负责督察重要的警务部署、措施、活动的组织实施;负责督察重大社会活动的秩序维护和重点地区、场所治安管理的组织实施;负责督察治安突发事件处置;负责督察治安、交通、户政、出入境等公安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执行;负责督察文明执勤、文明执法和遵守警容风纪规定情况;负责安排各类执勤、看护任务及现场秩序。
(五)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负责严厉打击和严密防范各类经济犯罪,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
(六)治安管理大队。
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市治安管理工作;负责维护全市社会秩序,预防、发现、制止违法犯罪;掌握、分析全市社会治安动态、研究制定预防、查处的对策;负责查处重大治安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妥善处置重大群体性、突发性事件;负责对公共场所、特种行业和大型群体、集会游行示威等治安管理,查禁社会丑恶现象,救助群众危难,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依法对卖淫嫖娼、赌博等违法活动进行治理;负责枪支、爆炸物品、剧毒、烟花爆竹等领域的安全监管;负责维护全市内部单位政治安定和治安稳定工作;指导处置内部单位大型群体性事件。
(七)户政管理大队。
负责组织、指导全市人口管理工作;全市身份证件、居住证件的制发和管理;全市户籍管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及人口信息系统建设、管理、维护、应用;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派出所治安防范、群防群治队伍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市一村一辅警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派出所民警岗位培训和对开展人口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全市公安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对市公安局行政审批项目的增加与撤销,调整审批依据、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审批程序、审批时限的审核工作;负责对公安机关涉及“互联网+公安”事项的统筹、规划、指导、协调、管理、落实、宣传和咨询答复等工作;负责政务、警务公开及软环境建设方面工作。
(八)生态环境犯罪侦查大队
负责全市生态环境犯罪侦查职能、环境污染;负责侦办涉及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知识产权、制售假烟领域违法犯罪案件;打击辖区内的污水排放犯罪行为;侦办上级公安环侦部门交办的有关案件。
(九)网络安全保卫大队
指导并组织实施公共信息网络互联网的安全监察、安全保卫工作;负责互联网服务营业场所的审批、管理,提供犯罪案件证据;组织、协调、指导和参与对计算机及互联网违法犯罪案件的侦查、查处工作,收集犯罪证据。
(十)禁毒大队。
负责全市毒品犯罪案件的侦办工作;全市公安机关禁吸戒毒工作;全市易制毒特殊化学物品监管工作;全市禁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一)出入境管理大队。
承担各类出入境证件的受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市派出所各业务部门的外国人管理工作,落实各级外国人管理分工配合机制,定期检查指导外国人管理工作;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刑事侦查大队。
负责全市各类刑事案件侦办工作;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新型电信诈骗违法犯罪、有组织犯罪等各类刑事犯罪;案件侦查审核,对外协作及后勤保障等刑侦基础工作。
(十三)巡警大队。
负责负责社会面的巡逻防控;对所属留置看护队伍的日常管理工作。
(十四)维稳大队
负责重大群众性活动保卫和各类治安紧急事件的巡逻警戒、防爆等维稳工作。
(十五)交通警察大队。
负责全市辖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交通的指挥、疏导,日常路面巡逻,依法查纠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科学管理交通,合理规划道路,结合道路交通状况,合理设置、安装道路交通标志、交通信号灯,为道路划标线等;负责对各类交通设施的日常维护与维修;处理交通事故现场,依法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处罚事故责任者、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依法加强对全市各类机动车和机动车驾驶员的统一管理,并负责全市机动车辆的审验、登记、检测、挂牌办证工作;对全市大型活动进行交通秩序管理,负责大型警卫任务的交通安全保卫工作。
(十六)内保大队。
负责维护全市内部单位政治安定和治安稳定工作;指导处置内部单位大型群体性事件;监督指导全市党政机关、首脑要害、工矿企业、文博、医疗卫生、国防、科研单位安全保卫工作;负责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及金融商贸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工作;负责金融机构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工作;负责学校安全保卫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查处工作;做好经济文化保卫各项业务工作。
(十七)政保大队
负责国内安全保卫(略)。
(十八)图像侦查大队。
负责全市视频的建设与维护,设计规划公共视频点位,并进行相关维护;配合各相关部门进行案件侦办工作;提供相应辅助侦查工作;独自承担利用视频监控帮助求助群众工作。
(十九)传统犯罪侦查大队
负责对“两抢一盗”现行犯罪的打击和侦查工作,指导全市公交系统客运的治安防范工作。
(二十)行政审批办公室
负责制定行政审批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和考核工作;负责行政审批服务项目的确定、调整,对各类事项办理情况进行协调、督查;负责行政审批办公室的受理、分办、送达等工作,协助做好内部督办和抄告工作,完成我局政务公开相关工作及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十一)巡察室
牵头开展各级巡视巡察迎检工作,落实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
(二十二)办公室
组织落实局党委党内政治生活和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保障局党委日常工作运转;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负责文电、会务、机要、密码、档案、保密工作;负责以市局名义制发的文件、电报审核工作;负责调研和起草重要文件工作;各类应急预案修订管理工作;研究制定我局公安信息通信系统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管理有关技术建设工作。
(二十三)信访办公室。
负责公安信访工作,负责与省、州、市信访部门协调落实信访各项业务工作。
(二十四)森林警察大队。
负责辖区内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工作;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林区综合治理工作;依法查处辖区内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危害林区治安秩序的案件,打击各种毁林犯罪工作;负责林区护林防火巡逻检查。
(二十五)政治工作室
负责公安政治工作;负责全局干部管理和人事工作;负责公安宣传工作;负责教育训练工作;负责队伍正规化建设,见义勇为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日常管理;负责指导全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队伍日常管理和招聘、教育培训工作。
派出机构设置及职能
(一)、进学派出所
(二)、北山派出所
(三)、新兴派出所
(四)、公园派出所
(五)、河南派出所
(六)、建工派出所
(七)、小营派出所
(八)、依兰派出所
(九)、三道湾派出所
(十)、朝阳川派出所
各派出所负责本辖区内公安工作,主要包括政治保卫、经济文化保卫、户籍管理、治安管理、刑事侦查等业务工作;组织领导治保会的工作;组织户口、居民身份证和常住人口、流动人口、重点人口的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有关的人口统计和分析工作;组织基层做好社会面的群防群治工作。
监管场所设置及职能
(一)、看守所 负责对依法被刑事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进行羁押、教育和管理工作。
(二)、拘留所 负责对依法被治安拘留人员的管理教育工作,保证安全。
四、其他信息
负责人: 文京春
咨询电话:0433-12345,0433-2210383
办公地址:延吉市丛柳街与光华路交叉口东50米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433-8199009
办公地址:延吉市河南街759号 邮政编码:1330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433-2242110
办公地址:吉林省延吉市天池路2855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冬:周一至周五(8:30-11:30,13:00-16:30),夏: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