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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场(区)、县直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指导协调监督检查交通、建筑、电力、民爆、特种设备、气象等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和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有行业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贯彻落实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针政策,组织编制县级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规划,组织制定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具体实施意见并监督落实。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县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指导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和维护,并指导其使用。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县应对灾害救援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领导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和社会救援力量,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管理协调县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指导乡镇场(区)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负责消防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按权限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政府有关部门及乡镇场(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成品油管道、长输油气管道除外)和化工(含石油化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五)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成果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六)负责贯彻落实防震减灾工作的相关政策,制定防震减灾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地震监测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综合防御措施,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负责地震灾情通报,参与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工作,参与制定灾后重建规划;管理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场地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组织指导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普及和宣传防震减灾知识,提高全民的防震减灾意识。
(十七)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县应急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县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县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加挂宣传教育训练科牌子
1.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会议、安全、保密、信访、公务用车、重要文稿起草、拟订机关有关工作规则、制度并监督执行等工作;负责承担机关公文审核,文电收发、机要、文印、密码、档案管理等工作。
2.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资产管理和物资采购等工作,拟订相关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3.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新闻宣传、新闻发布、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开展政务公开以及对公众的科普知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和行政检查等工作。
4.负责应急管理体系、能力规范化建设和系统干部、职工队伍的教育实训等工作。
5.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政策法规科和行政审批办公室更名为政策法规科,加挂行政审批办公室牌子
1.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2.负责重大政策研究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执法合法性审查和组织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执法资格审验等工作。
3.负责有关行政审批和其他集中的政务服务事项受理、许可证发放和行政审批相关制度改革等工作。
4.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应急救援综合监管执法科更名为预案演练综合指导科
1.负责承担应急预案管理、应急演练、应急救援现场协调和信息报送等综合指导协调、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2.负责组织编制全县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总体应急预案和专项预案,并负责应急演练和突发事件现场处置的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工作。
3.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执法科更名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科
1.负责编制执法检查计划,依法监督职责范围内行业和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贯彻执行情况。
2.负责承担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标志、安全培训中介机构资质管理并监督检查。
3.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执法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县级安全生产总体规划并协调监督实施。协调组织全县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4.负责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安全生产及安全生产统计工作。
5.负责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6.承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7.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防灾减灾综合监管执法科更名为自然灾害综合防救科
1.负责全县自然灾害和火灾防治等方面的综合指导协调、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2.负责全县生产事故灾害和自然灾害等方面的综合风险监测、灾害评估、救济救助、规划编制、防灾避险、编制防灾减灾总体规划和物资采购计划等工作任务。
3.承担减灾委员会办公室、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4.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党办
1.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日常党建、党务工作。具体承担组织、宣传、纪检监察、政法、统战、武装、群团等部门的相关工作。
2.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联系方式:
负责人姓名:张清亮
咨询电话:0438-7220505
办公地址:吉林省松原市长岭县长岭镇岭城西路963号 邮政编码:1315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春夏季:星期一 - 星期五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秋冬季:星期一 - 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00-4: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438-7226568
办公地址:吉林省松原市长岭县岭城西路963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冬令时:08:30-11:30 13:00-16:30 夏令时:08:30-11:30 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438-2165006
办公地址:松原市乌兰大街2188号市应急管理局 邮政编码:1380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夏: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冬:周一至周五(8:30-11:30,13:00-16:30)(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