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县水利战略规划、水资源战略规划、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
(三)按规定落实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落实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
(四)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组织节约用水政策的贯彻落实,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负责辖区内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负责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七)负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工程验收有关工作。
(八)负责水土保持工作。组织编制本辖区内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
(九)负责农村水利工作,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
(十)负责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辖区内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辖区内水事纠纷。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
(十二)负责落实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水工程的防御灌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三)承担水利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指导督促所属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开展监管执法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后勤、政务公开、信息化、新闻宣传等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督促检查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的安全监管。负责行政审批日常工作。组织建设项目验收有关工作。
(二)规划计划财务审监科 编制本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承担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财务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内部审计监督制度,指导监督水利内部审计工作。提出年度投资计划建议,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三)建设管理科 负责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及实施。指导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指导编制水库运行调度规程,指导水库、堤防、水闸、引(调)水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水工程的防御灌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四)河湖长制办公室 组织、指导辖区内河湖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负责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方针政策和部署,负责调度和督导全县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情况。负责辖区内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协调辖区内水事纠纷,查处涉水违法事件。
三、联系方式:
负责人姓名:吕波
咨询电话:0438-7220505
办公地址:吉林省松原市长岭县长岭镇岭城西路963号 邮政编码:1315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春夏季:星期一 - 星期五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秋冬季:星期一 - 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00-4: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438-7226568
办公地址:吉林省松原市长岭县岭城西路963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冬令时:08:30-11:30 13:00-16:30 夏令时:08:30-11:30 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438-2085832
办公地址: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沿江西路899号 邮政编码:1380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夏: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 冬:周一至周五(8:30-11:30,13:00-16:30) (节假日除外)。